2012年3月1日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障,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不安全因素,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杨 涛(沙湾学区校长),全面负责学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杨斌茂(沙湾学区副校长),协助校长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使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孟二顺(沙湾学区教导主任),全面负责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及电教活动、实验课和开展课外活动的安全工作,是主观教学工作的领导,为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副组长:王磊学(总务主任),负责校舍安全工作、水电安全工作、保卫工作及学校集体设施安全工作,为学校集体设施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组 员:校委会成员、各班主任、值周人员、护校队成员、保安等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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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队成员: 队 长:严喜军 队 员:刘文杰
赵海强
杨杰 赵荣
赵荣昌 李彦飞
付岳昌
蒋泽涛
1、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经常性检查本班学生涉及的安全事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 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与值周辅助教师是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周星期一早操时间至次周星期一早操时间的一切安全工作。
3、 护校队队员负责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护校队成员应及时出面阻止,以保障学校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教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1、 教职工必须模范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教师必须依法执教,关爱每一位学生,善待后进生,尊重学生和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善待家长的要求,不能在上课期间将学生推出门外罚站,更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教师在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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