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环保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
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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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 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建立了责任制度,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负责人明确,责任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清晰;负责人熟悉施。得2分。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2.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法规、制度、标准、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规范;制定的制度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 得到落实,采取了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污染环境的措施。 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 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资料检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询问、现场核查 1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 现场核查 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 — 2 —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评分细则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1.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 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 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且提出了减少危害性的措施; 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 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 1.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区)环保部门重新备案。得1分。 2.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检查方法 备注 2.危险废物的容二、标识制度器和包装物必须(《固体法》设置危险废物识第五十二条) 别标志。 1 现场核查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二、标识制度置危险废物的设(《固体法》施、场所,必须第五十二条) 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5.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1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 2 资料检查(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1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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