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检测
在炎热的夏季消费者穿着某些棉服装不久后,会发现接触人体易出汗部位如衣服后背、领子等处经阳光照射后会发生颜色变化,使得该部位颜色明显比其他部位浅,有的甚至发生严重的色光变化,这就是由于服装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佳造成的现象。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许多国内外服装销售商逐渐意识到棉、涤棉、涤黏类丁恤衫、运动裤等染色服装由于直接接触皮肤,往往容易因光、汗复合作用而产生色变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服用外观效果、并且脱离纺织品的染料及其光褪色反应的副产物还会对人体的服用安全性造成严重隐患,可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测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是纺织品的颜色对它在服用过程中所受人体汗液和日光共同作用影响的抵抗力。以下介绍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测定的常用方法, 一、中国国家检测标准 (一)试验标准
GB/T14576-200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在人工汗液作用下纺织品试样耐人造光作用色牢度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品。 (三)试验方法与原理
将经过人工汗液处理后的试样与4级蓝色羊毛标样同时放在耐光试验机中·并在规定条件下暴晒。当4级蓝色羊毛标样的褪色达到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的4~5级时取出试样并清洗,干燥后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 (四)检测仪器与材料 1.试验设备
(1)天平:精度为0.01 g. (2)pH计:精确到0.01.
(3)分光光度计或色差计:符合FZ/T01024的规定。 (4)耐光试验机:符合GB/T8427或FZ/T01096的规定 (5)防水白板:不含荧光增白。 2.试验材料
(1)人造汗液 ①酸汗液1 ②酸汗液2 ③碱汗液
(2)蓝色羊毛标样:符合GB/T730的规定。 (3)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250的规定。 (4)三级水:符合GB/T6682的规定。 (五)试样准备
试样尺寸取决于试样数量及所用耐光试验机试样架的形状和尺寸,保证暴晒面积不小于45 mmx10 mm;称取试样质量,精确至0.01g. (六)试验步骤 1.浸泡汗液
将试样放入汗渍盒里,加入50mL新配制的汗液(所用汗液的种类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将试样完全浸没于汗液中,室温下浸泡约30min,期间应对试样稍加揿压和搅动,以保证试样完全湿润。从汗液中取出试样,去除试样上多余的汗液,称取试样的质量使其带液率为(100士5)%。 2.暴晒
将浸泡过汗液的试样固定在防水白板上,不遮盖试样。把4级蓝色羊毛标样固定在另一块白板上,注意不要被汗液浸湿,用二分之一挡板进行遮盖。将固定好试样和蓝色羊毛标样的试样架置于附光试验机的暴晒仓内,按照
GB/T8427-2008中规定的欧洲温带暴晒条件(中等有效湿度,湿度控制标样5级,最高黑标温度50℃)进行暴晒。连续暴晒,直到4级蓝色羊毛标样的变色达到灰卡4~5级,暴晒即可终止,由于此暴晒终点直接关系到试样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试验结果,所以试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此暴晒终点的控制。 (七)试验结果
取出试样,用室温的三级水清洗1min然后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晾干。待试样干躁后,将试样与原样进行对比,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 (八)注意事项
(1)保持耐光试验机的辐照量(单位面积辐照能)为42 W/㎡ (波长在300~400nm)或1.1 W/㎡ (波长在420 nm)。
(2)保证试样润湿均匀,其带液率为(100土5)%。 (3)试样须放置在防水白板上暴晒。
(4)准确控制试验终点4级蓝色羊毛标样变色达到灰卡4~5级。 (5)评定变色用原样部位不经过浸泡等处理。 (6)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