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

金光集团AFP中国食品和房地产

文件类别: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HR071124 撰定单位: 人力资源部 版 本: 第 1 版 发行日期:2007年11月24日 机密等级:□机密 □一般 合计页数: 共 2页

核 准

审 核 制 订 金光集团AFP中国食品和不动产

名称 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 文件编号: HR-20071124 1.目的 使企业规章制度“合法、合理、公正”。 2.定义 规章制度指公司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合,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例如《员工手册》。 3.适用范围 金光集团AFP(中国) 金光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4.原则 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件: 4.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4.2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5.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5.1规章制度的起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依据本单位的管理和发展需要共同起草本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并提出草案。 5.2规章制度草案的修改 5.2.1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员工大会进行规章制度的讨论。讨论以《会议记录》(见附件1)形式进行,《会议记录》由所有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永久留存。因条件限制亦可以部门为单位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5.2.2公司与员工进行平等协商,将讨论修改后的劳动规章制度定稿。 5.3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核,审议通过后,如需备案,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6.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 6.1将规章制度以公开告知形式(告知栏、会议宣导等)予以公示。 6.2公示时以适当形式(拍照、会议记录等)记录并归档永久留存。 生效日期 页 次 2 总页数 4 金光集团AFP中国食品和不动产

名称 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 文件编号: HR-20071124 7、规章制度的生效和签收 7.1规章制度以公司规定的生效日期或公示之日起生效。 7.2生效后的规章制度由全体员工签收,签收记录归档永久留存。 生效日期 页 次 3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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