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近日,我所深入全乡各村,结合近两年来农村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就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今后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乡乡是个农业大乡,辖18个行政村,271个居民组,农业人口2万人。自二00八年九月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正式运行以来,基本上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一是有健全的领导及监督机构。我们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及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村级也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二是有完备的服务设施。抽调会计工作站业务骨干,组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 “便民服务大厅”,购置现代办公专用设备,与每个村签订代理协议,负责农村“三资”财务管理业务处理;三是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坚持《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三资”管理制度》、《“三资”代理工作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四议一备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农村“三资”的界定、范围、业务运作、乡村权利义务、违规处理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是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取消村级会计,只设一名报账员,财务移交到代理中心,

代理中心在信用社开设村级经费专户,分别设立“三帐两薄”专人管理。村级所有收入都要开具从财政部门统一领取的票据,实现“收入一个笼子”;村级用款实行“备用金”制度,代理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情况分别核定月需备用金,定期拨付给各村的报账员,每季度终了报账员将支出单据汇总,做到“支出一个口子”。乡“三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账务会审把关。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1、澄清了“三资”家底,确保了“三资”保值增值。代理中心在建立资金账目时,重点把握库存现金、帐内外存款、往来债权债务三个环节;摸清了每个村的“三资”底子,有效遏制了农村“三资”的流失和缩水,保障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完整,为进一步清理化解村级债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了财务管理,化解了基层矛盾。代理中心为村级“三资”设立“三帐两薄”,彻底结束了村级财务长期存在的“包包帐”、“抽屉帐”的历史。乡村两级共同审核把关有效地预防了村组干部的腐败,群众明白了,干部清白了,基层矛盾减少了。

3、节约了资金,促进了发展。收入全额入账,支出票据正规,用款实行备用金,在增加乡镇税收的同时大大减少了村级资金的浪费,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可集中资金解决村组急办的公益事业,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存在问题。

1、收入方面存在三个问题:

①、“收支两条线”原则未被充分坚持,存在坐支现象。一些村从计生、国土等部门取得的返还收入或者接受的捐赠收入,资产出租、处置、变卖收入等凡是不从财政账户经过就能取得的收入不及时缴入村级财政专户,而是拿回去直接支付各种费用、发放补助或用归还欠款。

②、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一些村取得的专款收入或其他收入故意不入账,作为集体或个人的“活动经费”,长期存放于某些村组人员手中,游离于监管之外。

③、收入不规范。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些正当的收入不使用正规的票据;二是还存在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突出表现是代上级政府收取水费时超过标准;三是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突出表现是虚报面积骗取退耕还林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2、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生产性支出还存在白条。《“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生产性支出严禁出现白条,基础设施建设性支出不开正式发票,甚至没有合同、预算等必备的报账资料,不管多大金额,一张白条收据就将款项领走。

②、非生产性支出更是白条漫天飞。有些村管理费、租车费等支出单据基本上都是白条,与代理前基本没有变化。

③、不合法支出情况普遍。仍然列支农村综合改革要求村级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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