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研究

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研究

摘要:在城市建设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想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就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特征,针对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全面深入的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结合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原则,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城市社区的建设。本文分析了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建设模式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城市社区建设模式评估机制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微观组织,已经成为构件和谐社会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做更进一步的建设发展,就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建设模式,从社会建设角度出发,明确社区个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完善的评估机制与评估体系,来保障城市社区建设和谐有效的发展。

一、城市社区特征分析

城市社区即在城市特定区域内,人们组成的具有共同特征以及归属感特点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效果不但影响着居民生活效率,而且关系着和谐社会环境的建设[1]。城市社区的建设,即在党与政府领导下,通过对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存在的社区问题进行

解决,达到强化社区功能的作用,促进社区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对于城市社区来说,具有鲜明的特征。第一,人口密度大、差异大。受空间因素影响,城市社区人口密度普遍比较大,并且居民职业群体构成存在多元化特征,社区内居民来源与构成相对复杂,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带来的流动性,使得社区人口差异性持续增大。第二,社会组织多。城市社区中社会组织数量多并且结构复杂,既有正式的也有不正式的,并且在社会机制发展日益完善的背景下,社区行政性色彩不断降低,整个社区的发展逐渐向自治型方向发展,在社会环境中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大。第三,居民交往少。因为城市上社区居民构成层次多,流动性大,相互之间具有的社会交往活动比较少,即便是有社会交往大多数也是基于职业或者行业需求,彼此之间的人际关系相对简单。 二、城市社区建设所存问题 1.政府定位存在偏差

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为社区建设提供在支持与协助工作,在整体上把握好社区建设方向,将建设目标落实到位。政府定位存在偏差,导致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决策、投资、建设以及管理等方面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虽然已经逐渐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仍存政府依靠权威性以及对公共财政、资源分配的

权利,将社区划分为下属单位,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协助社区委员会开展管理工作[2]。另外,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形式主义,过多干预社区管理工作,造成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2.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即管理工作行政化。社区行政化在本质上来说,就是政府想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方式,来达到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平衡的目的,通过统一的规划,利用行政权力,形成自上而下、由内到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3]。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现存的行政类管理体制,并不适应城市社区的发展需求,其在实施过程中更倾向于行政管理组织,降低了政府起到的指导作用,降低了社区管理的自治能力。 3.社区自治意识低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进程的推动,逐渐有更多居民意识到社区自治的重要性,但是在整体上来看,仍有大多数居民自治意识偏低,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在社区自治管理中具有的权利与义务。一方面,受行政管理方式的影响,社区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受政府指导影响。并且我国城市社区中非政府组织数量少,发育缓慢,其具有的功能与实力并不能完全满足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以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将更多的重点放在显性环境的建设上,忽视了对隐性环境的建设,影响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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