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京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对策。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 (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

(四)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五)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六)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对开支条据不审核、不把关,违规条据也要报帐,有的财务会计人员报帐有意拖延报帐时间,无法正常结帐。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财政分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每个乡镇只有两、三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也是导致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管理监督跟不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

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2、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要建立台帐,明确界定产权。

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乡镇必须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由镇纪委牵头,乡镇财经所组织实施,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1)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一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项目进行公开,实行微机打印张贴在村部公开栏,方便村民就近查询。

(2)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3)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各村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4)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各村台帐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服务中心各执管一份,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加强乡镇财政经管队伍建设。县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经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6人-8人,每个乡镇设“三资”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资金会计1人、核算会计1人、土地流转调解员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实用人才,对缺编的人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吸收新鲜能力,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县局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

度,一年培训1次,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5、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防治贿赂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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