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QEP8.1.7-2017 2017-03-20 页 码 1/2 1.目的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发行日期 版 本 A/0 本规定以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及处置的方法为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废弃物的管理。 3.用语定义与分类

所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状况,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生产废弃物、生活废弃物三大类。

A.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B.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质。

C.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4.管理职责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废弃物处理和对外部各方的协调,各部门配合执行规定。 4.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指导和监督各自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使之得到正确妥当的处置。

(2)各自部门废弃物分类把握,并调动本部门的全体力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不断努力和改善。

(3)协助人力资源部顺利完成国家及地方对废弃物管理规定事项。 4.3清洁工

(1)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2)废弃物放置场所的标识和整理。

5.废弃物处理的委托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与之协议完毕后,委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的制定与维持

6.1人力资源部制定《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并取得管理者代表认可。

6.2正常情况下每年对《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修订。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7.废弃物分类的教育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告示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员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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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QEP8.1.7-2017 2017-03-20 页 码 2/2 8.废弃物的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发行日期 版 本 A/0 各部门应对各自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承担管理处置责任,主要实施以下事项: 8.1暂时放置场所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示,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1)同一场所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2)大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或区域)。

(3)种类多数量少的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8.2投放

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废弃物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进行准确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异味产生。

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的废弃物由清运单位每日运送到指定垃圾场。 8.3放置场所的维持

废弃物放置场所应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9.废弃物称量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产生的生产废弃物(边角料等)应进行称量后处置。结果记录在《废弃物处置记录表》中。 10、修改栏

序号 页码

修 改 内 容 修改日期 实施日期 批 准 编制: 审核 : 批准: .

日期: 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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