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

3. 被市(地)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视同进入××市工程建设黑名单,按黑名单扣分标准扣分。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进行评标。

(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中

A办法(其中技术标评分内容调整如下:)

(2)《××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中B

办法

(3)《××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中C

办法(其中技术标评分内容调整如下:)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部 分(标) 评 分 表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情况设计调整子项分)

招标序号: 工程名称: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评 分 标 准 评 分 项 目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材料设备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3 计 划 与 设备配置 (16分) 4 项目 班 子 (10分) 其他要求 5 (6分) 7 实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 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 组 成 地下室围护技术方案 很 好 较好 一 较差 缺项 般 15-13 6 15-13 6 10-9 8 8 6 6 4 10 3 3 12-10 5 12-10 5 8-7 7 7 5 5 3 8 2 2 9 46 9 4 6 6-5 6-5 4 4 2 6 1.5 1.5 8-5 3-2 8-5 3-2 5-3 4-2 4-2 3-2 3-2 1 5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施工方案 (21分) 2 保证措施 (47分) 投标书整体观感 合计分*25% 6 合计(100分) (十九)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报价低于次低报价10%(含10%)的最低报价者[(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 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经理与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不相符;

8、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9、设有工程造价指导价时,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工程造价指导价; 10、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11、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的,其投标文件中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等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12、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按第(二十)条原则修正,绝对值累计超过其报价3%的;

13、 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8%及以上的;

14、 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1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 1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7、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七)中标

1、 招标人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三天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八)实物工程量清单的核对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核对实物工程量清单。

1、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__\\__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合同签订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 施工合同签订前:按 (1) 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1)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银行保函或合同总价 10% 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 10% 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

2

___

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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