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新)

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新)

全日制义务教育 美术课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第一部分 前 言

美术以视觉形象承载和表达人的思想观念、情感态度和审美趣味,丰富人类的精神和物质世界。美术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近代以来更以其丰富的教育价值成为中小学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学科。当代社会的发展对国民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学习图像传达的方法、形成视觉文化的意识和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成了当代美术教育的基本取向。美术教育应该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国家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审美品位和美术素养的现代公民。

美术课程以独特的方式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引导学生参与文化的传承和交流;发展学生的感知觉和形象思维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技术意识;促进学生的个

性形成和全面发展。

《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遵循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优秀的中华文化,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学习活动方式划分美术学习领域,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注重美术课程与学生生活经验紧密关联,使学生在积极的情感体验中发展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能力,增强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形成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与能力。

一、课程性质

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一)形成学生的基本的美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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