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焦政[2007]9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07 【实施日期】2007.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焦政〔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了明显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了农业部认证;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生产者、经 1 / 3

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品牌意识和城乡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优势农产品的规

模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已具雏形。但是,由于基础薄弱,起步较晚,无公害农、畜产品基地数量少、规模小,产品认证不多,市场检测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公众健康,进而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规范食用、药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创建核心示范区;以健全和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为手段,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实行全程监控;以市场准入为突破口,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快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小麦种子、玉米、蔬菜、食用菌、“四大怀药”、肉牛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28个,基本涵盖了我市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品种。但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还没有转化为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的简易操作规程,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尽快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农业技术标准。二是按照各有关技术指导部门的工作职责,抓好农业标准的宣传培训。今年,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训户数要达到85%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培训户数要达到90%以上,核心示范区培训户数要达到100%。 三是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结合生产实际,将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 2 / 3

规程转化为农民易懂、易学、可操作性强的内容,印制成简易操作卡,发放到基地所有

农户,提高农民依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力实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核心示范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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