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化概况

韩国文化概况

一) 韩国的文化产业范畴。1999年2月韩国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与文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有关的产业,具体的行业种类有:影视、广播、音像、游戏、动画、卡通形象、演出、文物、美术、广告、出版印刷、创意性设计、传统工艺品、传统服装、传统食品、多媒体影像软件、网络以及与其相关的产业。此外,还有根据国家总统令指定的产业。韩国统计厅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包括:出版印刷、音像、游戏、电影、广播、演出及其他文化产业(建筑、摄影、创意性设计、广告、新闻、图书馆、博物馆、工艺品及民族服装、艺术文化教育等)。 (二)韩国政府的管理措施。

1、加强立法立规,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韩国政府先后制定或修订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还建立了文化产业局、文化产业振兴委

员会、韩国工艺文化产业振兴院、文化产业振兴中心等机构全面负责文化产业的各项事务。同时,还成立了各种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协调每个行业的发展,如韩国卡通形象产业协会等。

2、确保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供给。韩国政府通过加大国家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动员社会资金、完善相关文化经济政策等措施,保证了文化产业的健康迅速发展。

3、建立集约化生产机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韩国政府规划在全国建立多个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全国文化产业链,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约化经营、提升整体实力。同时,韩国充分认识到国内市场狭小,为此瞄准国际大市场,以中国、日本为重点,大力促进出口,通过海外市场创造赢利。

4、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韩国政府的主要措施是完善人才管理系统,利用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利用网络及其他教育机构加强专业培训,以及加强与国外的人才交流与培训等。

5、建立奖励机制。韩国在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基本都有一套奖励措施。近两年尤其加大了对影像、游戏、动画、音乐等重点文化产业的奖励力度。2002年,游戏、动画业分别评出15个、12个获奖产品和单位,其中“国务总理奖”(大奖)为最高奖项,奖金1000万韩元;“文化观光部长官奖”

(优秀奖)奖金500万韩元;“特别奖”奖金300万韩元。行业分类

(一)动画漫画产业。2002年以来,韩国文化振兴院拨款15.5亿元韩币支持178项文化事业,建立了国家级动画漫画产业基地4处,并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实现了动画漫画产业的教育培训、研究开发、产业孵化及国际交流4大功能。这标志着韩国正在从产、学、研三方面系统推动原创动画漫画游戏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韩国政府牵线建立起系列漫画网站。系列漫画网站是一个关注漫画业的媒介,不少年轻作者在该网站上连续发表爱情故事等作品。2003年10月,名为《PapepopoMemories》的漫画创作出版,

并很快售出了50万册,成为“从电子到纸面”以及重视内容的成功案例。《PapepopoMemories》的创作成功激发了另外100多部漫画作品的产生,其中有3种漫画的销量超过10万册。由于政府的政策扶持,使韩国的动画漫画产业突飞猛进。10年前,在韩国的动画漫画杂志上,90%是日本作品,只有10%是本国作品,现在正好反了过来。动画漫画产业的利润也得到大幅提高。

据韩国出版商协会统计,2003年,韩国出版市场销售总额为630亿韩元,总销售册数(含期刊)为4.5亿册。在销售总额中,金额的18.8%或者总销售册数的30.4%来源于漫画读物。2004上半年,韩国漫画的出版品种较2003年同期上升了17.5%,销售册数上升了5.2%。

2003年,韩国动画的销售额为3200亿韩元,加上卡通等衍生产品,总的市场销售额为7700亿韩元(约为2.7亿美元),占世界市场份额的0.4%,每年向海外出口0.8—1亿美元。尽管从数据上看,韩国的动画漫画产业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中很小,但韩国的动画漫画产业(特别是动画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并且形成了具有韩国特色的发展模式。

韩国在动画漫画制作机制上逐步实现了从“以集体制作为中心”向“以个人制作为中心”的转变。在技术上,十分注意学习与借鉴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学习中创新,注意将动画漫画制作与自己的优势产业相结合,如将动画制作与网络技术结合,从以2D为中心的制作方式迅速扩大到Full3D、2D&3D的合成方式,并且在IT基础上迅速发展Flash等数码动画。在投资模式上,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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