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用电管理制度

峰谷用电管理制度

根据电业部门对我公司用电采取不同时段、不同电价的计费方式,为加强用电管理,避开用电高峰,降低用电费用,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时段划分及电价:

1、0—8点 低谷 电价:0.221元/度 2、8—12点 高峰 电价:0.616元/度 3、12—18点 平段 电价:0.418元/度 4、18—22点 尖峰 电价:0.695元/度 5、22—24点 平段 电价:0.418元/度 二、用电原则

根据电价时段,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避开用电尖峰期(18:00—20:00),尽可能让开高峰期(8:00—12:00),开足马力充分利用平峰、谷峰期生产。

三、车间用电分配时段划分

1、0—8点 低谷 备料削片和污水瀑汽开足负荷生产。 2、8—12点 高峰 备料除缺料供应不上下道工序外,不开车,主要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和现场及设备卫生的清理。

3、12—18点 平段 备料和污水瀑汽正常开车。

4、18—22点 尖峰 备料和污水瀑汽停止运行。主要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和现场及设备卫生的清理。

5、22—24点 平段 备料和污水瀑汽正常开车。 6、设备计划检修、浆满停机应尽量安排在高、尖峰时段。 四、管理和考核:

1、生产技术部应根据车间用电分配时段,对车间间歇生产的机台进行严格管理,车间应按生产调度指令进行开停机。

2、车间应严格按照用电分配时段对峰谷用电进行日常管理,对未按用电分配时段进行开停的工段进行处罚,每查出一次对当班工段长罚款50元。

3、生产技术部每天对车间峰谷用电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未按用电分配时段进行开停的,每查出一次对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对当班工段长罚款50元。

4、企管部每周对车间、生产技术部峰谷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进行管理和检查的,对车间、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

5、公司领导值班,应对车间峰谷用电进行检查,对未按峰谷用电分配时段开停的,除严令停机外,每查出一次罚车间2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6、生产车间计划检修时,必须根据生产技术部开停机调度指令进行开机或停机。未按开停机调度指令开机或停机时,每次罚车间负责人50元。

五、制度下发后,要求车间、工段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职能管

理部门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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