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土地利用现状 机遇与挑战 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指导原则 规划目标 主要任务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 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 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 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