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冠建(2016)3号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现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工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此次专项检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顾全大局,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监督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的执行情况。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力度,明确责任,精心安排和组织好专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深切意识到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严峻形势,针对本项目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措施。在措施落实阶段,公司检查协调小组将配合各项目部协调解决和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事宜。公司检查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永强

副组长:魏国珠、钟梅凤

成 员:李巍、林明鸿、张庆辉、邱小东、林立群 联系人:林明鸿、魏国珠

联系电话:15659159429、18650191013

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项目要深刻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乎企业及社会稳定,相关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并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逐一排查、登记、结算,确保不漏发一人工资的情况。如碰到漏发,未发现象应及时处理,并引起高度重视。切莫发生堵路、堵门、围殴、到相关部门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建工地项目部,应将工资全额发放到位,如有困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务必确保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1、加强班组劳务结算及支付、材料供应商货款、机械设备租赁款等。 2、合作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及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申报制。 3、加强检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分纳入到月度检查之中。 4、各项目经理要视同为安全生产管理一样,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第一责任人。

四、做好专项检查总结上报工作

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并将这次检查的书面总结材料和承诺书,工资册、退场申明书于2016年1月27日前反馈至公司劳务部。

福建省冠盛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抄送单位: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各个项目部、劳务部、资料部存档 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8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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