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技术报告

东营经济开发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

技术报告 (送审稿)

摘 要

东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东营开发区”)是1992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02年9月被省政府批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山东省政府批准的山东加工制造业基地的主要载体,是东营市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总体战略的高端产业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东营开发区位于东营市中心城区,东营市是一个新兴的石油工业城市,处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环抱的中心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山东半岛城市群与京津冀联系的重要通道,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同时它还地处世界上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大河三角洲之一——黄河三角洲,境内石油、天然气、盐卤资源丰富,资源优势明显。

东营开发区经过初创期,正在由培育期向成长期转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形态逐步提升。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东营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以有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装备制造、化工、纺织四大主导产业,且产业集群效应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逐步显现,形成了良好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基础。同时作为东营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高端产业区,东营开发区正逐步向高端产业方向发展,按照高端产业区“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思路,目前着力打造六大高端产业链,分别是电子信息产业链、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光伏产业链、风电设备产业链、石油装备产业链和新材料产业链。

本规划遵循“与自然和谐共存原则”、“生态效率”、“生命周期”、“区域发展”、“高科技、高效益”、“软硬件并重”和“3R”的原则,根据生态工业发展基本要求和东营开发区自然、经济和社会特点,以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原理为指导,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构建基于市场机制的区域工业共生体系,实现区域层次的资源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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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拓展和优化行业内部及行业间的产品链和废物链,促进主导行业的产品升级和生态化发展,发挥东营开发区在东营市和环渤海经济带的产业和经济带动作用。加强环境准入和污染控制。通过组织制订和落实政策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可持续消费,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引导、扶持工业园区生态化发展,构建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和低污染的园区发展模式。用10~15年时间,把东营开发区建设成为以工业共生、物质循环、自然和谐为特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区。

本次规划范围以东营开发区和滨海新材料产业园为规划核心区,规划面积共63.57 km2。具体范围为原开发区规划面积43.72 km2,东至东八路,西至东城与东营开发区界,南至广利河,北至北二路;滨海新材料园区是在原东营中心城独立工矿区(滨海工业园)规划扩建而成的,规划面积为19.85 km2,西起养殖区骨干道,东至滨海路,南至广利河,北至黄河路南2400 m。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08~2012年,主要目标是初步建成生态工业园的运行机制和框架,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初步构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区域工业共生网络。优化产业结构,初步实现高技术的装备制造、盐化工、有色金属等主导行业的规模化和高效益,成为东营开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完善、整合区域内能源、污水处理、土地等基础设施配置,构建区外经济共生网络,促进园区和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努力延伸产业链,积极培育产业内核,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进一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生态景观、生态社区建设与生态工业建设同步,生态文化建设取得相应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初现端倪。人均工业增加值达到67.6万元/人,工业增加值年增长率达到25%;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达到0.5 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达到4.06 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3.33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01kg/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单位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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