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

土,厚度 2.8~6.5m。储量 343.39 万 m3。2008 年 4 月勘探期间地下水埋深 4.5~4.9m 左右。料场天然含水率偏大;粉质壤土除外,其它有用层粘粒含量均偏高,塑性指数较高;粉质粘土具弱膨胀性外,其它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料场距本渠段最短直线距离约 5km。

渠道所有开挖土料归发包人所有,我单位开挖渠道土料应按设计指定弃料场堆放,我单位对土料场开挖的土料需进行膨胀性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的复核,用于换填改性的土料应适当翻晒,并按图示或监理人指示将渠道开挖料运至指定场地或填筑区,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工程费用中。

B砂石料

本标段所需的混凝土骨料、垫层料和块石料由我单位自行购买。对荆山、寨山石料场和白河砂砾料场的勘察表明其质量和储量满足要求,建议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粗骨料、碎石垫层料和块石料从荆山、寨山石料场购买,混凝土细骨料、砂砾垫层料从白河砂砾料场购买。若其他料场的混凝土骨料、碎石垫层料和块石料质量和储量满足要求也可采用,使用前必须对混凝土骨料进行碱活性试验,如为疑似碱活性还需进行抑制试验,且试验成果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各料场的具体运距由我单位自行考察确定。

白河砂砾料场:位于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竹园寺附近的白河河床及左岸漫滩上,面积约 1.5km2。河床地面高程 126.3~130.2m,枯水期水深 0.5~2.0m,漫滩地面高程128.1~132.7m。料场为第四系全新统(Q4)砂砾料, Q4分布于河床及漫滩,上部为细砂,厚 2.0~3.5m,中部为中砂,厚 1.0~7.8m,下部为砾砂,厚 1.2~9.5m,总厚度 3.50~10.20m。漫滩及Ⅰ级阶地地层多覆盖厚约 0.4~1.0m 的砂壤土无用层。料场地下水属潜水,与河水联系密切,水位 129.0m 左右。砂料除干松容重稍低外,其他指标合格。碱活性成果表明为非活性骨料,可作混凝土细骨料。砾料具可疑碱活性,不宜作混凝土骨料,但可作垫层料使用。料场净砂储量 757.93 万 m3,净砾 308.79 万 m3。料场距本渠段最短直线距离约 38km。

荆山、寨山石料场:位于方城县杨集乡王保河村,测区中部为荆山、寨山,西侧为回回山,东侧为三里河。微风化含石英大理岩、含方解石白云糜棱岩、钙质石英岩指标均符合要求,为有用层,其余岩层及断层泥、断层破碎带岩石、弱风化带岩石为无用层,碱活性试验表明均为非活性骨料,可作混凝土粗细骨料。Z2-22微风化含石英大理岩为该料场主要有用层,荆山、寨山岩层倾角陡,且节理、裂隙等结构面多呈陡倾角发育。2007年实地复核中发现,当地石场加工的骨料片状颗粒较多,

约含 10%软弱成份,石粉含量亦较高,加工效果不理想,采购时需引起重视。开采下限为高程 185.0m,料场有用层储量 1420.75 万 m3。料场距本渠段最短直线距离约 14km。

C水泥:应选用“具有日产 2000 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采用旋窑法生产的水泥;对于疑似碱活性骨料或高标号混凝土,应采用低碱水泥。

D 钢材:应选用“具有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年产 200 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钢铁生产企业”的产品。

E 水泥、钢材及其它主要建筑材料采购前,我单位应从参建各方共同认可选定的供应商中选择 3 家以上报发包人认可。

F炸药:工程所用火工材料,从附近的炸药厂按国家规定购买。 G发包人不指定材料的供应来源。

3 本合同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3.1 工程实施区域施工范围

本合同为土建施工及机电金结设备安装标。施工范围在方城-6 标工程区域内。本合同项目包括:工程建筑物的土建部分、机电及金结设备安装、通信管道采购及 安装、工程安全监测配合、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等。

3.2实施、完成和维护的工程项目 3.2.1主体工程

(1)渠道(桩号:159+982~167+532)开挖、填筑、混凝土衬砌、排水设施等土建施工;

(2)马道西北沟倒虹吸等 3 座左岸排水建筑物的开挖、填筑、混凝土施工等; (3)马道北等 5 座公路桥和荆庄北等 2 座生产桥的开挖、填筑、混凝土施工等;

(4)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水位计、流量计的预埋管及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所需预埋管路、立柱等);

(5)金结安装; (6)安全监测工程配合; (7)防护林、防护网等;

(8)监理人指定的其他主体工程项目。 3.2.2临时工程

(1)混凝土系统设计、建安、运行、维护及拆除; (2)临时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及拆除;

(3)施工供水、供电、通讯工程的设计、建安、运行、维护及拆除; (4)弃土(渣)场的管理、维护和恢复; (5)施工场地平整及本合同工程完工后场地清理; (6)施工期基坑降排水和安全度汛; (7)其他施工临时设施。 3.2.3水土保持和施工期环境保护 (1)水土保持

本合同项目所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施工期环境保护

对本合同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等进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或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

3.3 控制性工期

(1)2011 年 3 月 1 日,本合同项目开工。 (2)2013 年 8 月 31 日,本合同项目全部完工。 3.4 实施条件与基本要求

(1)本技术条款 1.1 条所提供的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主要建筑材料、对外交通条件等基本资料仅作为参考,我单位须通过现场调查落实,由此所作的一切推断由我单位自行负责。

(2)本合同的控制性进度必须满足本章 1.2.3 条款的有关要求,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产生的其它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3)在发包人向我单位提供的场地、施工道路及其它施工临时设施中,凡属已建成的道路、桥涵、房屋和构筑物、灯柱、地下管线、绿化带等设施均属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负责或委托我单位管理、维护,我单位在进行场地规划时,必须注意不得损坏上述设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4)我单位在本合同实施前,应对本合同范围内有关的地面及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调查清楚,必须注意不得损坏上述设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5)我单位实施开挖时,原则上按本标书有关说明和图纸规定的界面进行,分界面处的开挖进度、方式及程序均应报经监理人批准,我单位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

定。我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由监理人协调。

(6)我单位在标段界面附近进行开挖施工时,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或监理人的指 示,将界面处的开挖边坡按 1:5 的坡比放坡至另外的标段范围内的指定高程,产生的相关工程量由监理人进行现场确认。

(7)弃渣场堆放边线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或按监理人的指示执行。

第二章 施工方案

第一节 施工总布置

1、施工总布置原则

经沿线现场踏勘工程区附近的地形、地貌情况,依据合同合同文件提供的施工条件,结合施工需要和施工强度统筹规划,主要原则为:

1.1 临建设施及施工辅助企业的规模和容量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施工强度的需要进行规划设计,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易于管理的原则,采用集中布置与分散布置相结合的方式。

1.2 道路交通充分利用现有的施工道路和合同规定的拟修建的道路。

1.3 按照项目法组织施工,精干施工队伍,以减少营地建设。现场办公和职工住房尽量充分利用征地紧凑布置,以减少占地。

1.4无论是现场的临时设施、工厂、道路,还是营地建设均要满足防汛安全和现场施工安全的需要,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使其满足合同文件和各种法规的要求,以创造高效、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1.5各施工场地和营地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环保设施,避免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和周围环境的破坏。

1.6我们将遵照国家、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业主合同文件的规定、要求来规划工程的施工。

1.7为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现场条件,根据业主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考察,初步规划的临时设施包括:场区施工道路、施工供电、通讯系统、施工与生活供水系统、办公及生活营地、混凝土拌和站、机修保养厂、综合加工厂、工地试验室及仓库各类设施。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砂石骨料、碎石料和浆砌石料源均从合同文件规定的料场购买合格的成品石料。主要临时设施均布置在征地线以内,各类临建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场内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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