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设计修改意见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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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A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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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 Number: 项目名称 Project: 抄送 CC:

邳州市碾庄镇人民政府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院景观规划所 2016/08/12

16-PZNZ01

邳州碾庄五金机械产业园总体规划设计

甲方:林书记、陈镇长、李主任 乙方:刘世昌院长,代铮院长

第三轮方案修改意见书

Content

根据项目的基本进展和工作的需要,我司在完成第二轮方案修改后,与贵司沟通后需要甲方确认第三轮方案修改意见,希望甲方予以配合。(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认修改意见) 文本修改内容(汇报版)

1. 将连霍高速词汇统一修改为S271

1. 方案修改内容(可直接做相应调整)

调整最东北角地块道路,将宿占河以西第一条南北向道路修改为直通上岱倪路。 2. 将污水处理厂位置调整到东红线书第二,北红线数第二地块内。

方案讨论内容(需要与甲方进行密切沟通和协商)

1. 解放路(古运河处)东西方向道路修改建议采用我设计院方式处理,使得南北路向通透,东西路向连贯

(跨河桥长度仅为66米)。

2. 北红线数一、东红线数四地块无法设置南侧排沟,因为西气东输管道国家技术规定无法实现。 3. 请甲方明确研究红线具体范围,以便进行最后规划说明书制作和图面表达。

甲方批准人: 乙方批准人: 日期:20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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