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车运行管理规定

猴车运行管理规定

1、猴车运行前,司机必须检查设备完好情况:钢丝绳接头符合规定,机头、机尾架和托绳轮横梁无松动,驱动轮、压绳轮、拖绳轮、迂回轮和涨紧轮处无脱绳现象;拉线急停、限位等保护正常;吊椅完好。

2、猴车运行期间,斜巷禁止打运,上下车场及斜巷不得存放矿车及杂物;严禁任何人员用手抓摸牵引索和托(压)绳轮,以防伤手等事故。

3、乘人装置运行时,上下车场设置专职司机,乘坐人员要听从专职司机的统一指挥,依次上下。

4、开车前先发预警信号,确认沿线无

人员施工作业时,方可开车。

5、上下乘车点设置上、下车站台,人员在上下站台区间内上下车,乘坐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0m,严禁乘人乘坐吊椅越过下车终止点。

6、上车前从吊椅架上取下吊椅,先双手握紧吊椅杆,挂上吊椅,跨上吊椅时不要使吊椅转动角度过大,然后双脚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脚落地,臀部离开座椅后,随手摘下吊椅放在吊椅架上。

7、乘坐时不允许有故意前后、左右摆晃吊椅、互相嘻闹、玩打等现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拉住紧急停车拉线,待停车后检查处理。

8、当更换钢丝绳或松掉重锤时,在重新启动系统运行前,钢丝绳必须空载运行4小时,使钢丝绳产生新的扭力重新平衡,并对每个托绳轮和压绳轮的中心与绳索中心偏差重新调整在规定值内。

9、驱动轮、迂回轮和托绳轮的轮衬磨损到原厚度的1/3时,须及时更换。否则将会损坏抱索器,甚至造成落绳事故。

10、乘坐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质量不得超过10公斤,长度不得超过1.2米长,所带物品不得拖地或横行,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乘坐。

11、牵引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为2年,当1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直径缩小10%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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