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随着宁国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编制宁国市商业网点规划来引导和规范市场,积极 “划行规市”, 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品批发市场“退低进高”、“退市进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归并、重组、整合,撤一批、并一批、提升一批,调整和优化商品市场结构。”基于以上原因特制定本项规划。 第 二 条 规划对象
宁国市市区所有商业网点。 第 三 条 规划内容
第一部分为宁国市商业体系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部分为宁国市各商业业态布局规划。商业业态分为零售业、批发市场、商业街、物流业等四种类型。 第 四 条
规划重点
以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结合宁国市城市商业网点布设现状,确定宁国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重点主要为:市级商业网点规划、社区级商业网点规划。 内含宁国市总体商业布局规划和零售商业网点、商业街、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布局规划等部分。
依据规划设置的各级商业服务中心,引导宁国市城市商业网点在遵循市场经济客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达到划行规市的规划要求。
第 五 条 本规划范围为《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确定的,中期城市建设用地19.2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 第 六 条 按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中期及至2010年人口规模20万,远期2020年30万人口进行规划。
第 七 条 考虑同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至2020年。其中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0-2020年。
第 八 条 本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解释,因某种原因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时,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调整、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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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相匹配的原则。 3、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4、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呼应的原则。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6、坚持商业组织化原则。 7、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8、坚持宏观调控,依法管理的原则。 9、坚持良性循环的原则。
10、坚持公平竞争,推进开放的原则。 11、坚持统一规划,各具特色的原则。 12、坚持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
13、坚持大型商业设施与中小商店的生存发展相结合原则。14、坚持尊重历史,协调发展原则。
第 十 条 规划依据
1、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2、国家经贸委《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3、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 18106-2004); 4、《安徽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5、《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6、《宁国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6、《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宁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其他宁国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与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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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商业发展目标
第 十一 条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构筑重点突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灵活、开放高效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商业业态结构,形成以商业为核心的实体网络和以电子商务为主的虚拟网络相结合的零售商业与服务业体系,基本上奠定以信息业为支撑的现代商业基本框架。
基本形成综合配套、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商业网络格局,基本实现商业现代化,总体上达到国内发达地区中等城市商业水平。 第 十二 条 近期目标
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25亿元。城市商业中心零售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商业面积1平方米以上。
城市居民实现步行15分钟可基本满足购物、餐饮、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 符合标准的商业街11条,其中调整、改造8条,规划新建3条。
市区购物中心4处,其中规划新建2处;大型宾馆酒店(三星级以上)达到5处,其中改造新建2处。
整合提高现有城区商品交易市场,各类市场总数达到1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3个,其中规划新建2个;其他商品交易市场达到3个,其中规划新建2个。
规划新建物流中心2个,新建配送中心1个。建设物流基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 第 十三 条 远期目标
则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1.5亿元。城市商业中心零售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36万平方米以上。人均商业面积1.2平方米以上。
城市居民步行10分钟,可基本满足购物、餐饮、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能提供较为完善的商业服务。
市区购物中心达到5处,其中规划新建1处。大型宾馆酒店餐饮企业达到10家,其中新建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上宾馆5家。 第 十四 条 结构目标
旧城区以调整、改造、提高为主,控制总量,合理配置,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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