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焦化厂粗苯车间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报告

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安全室 2015年1月

评 价 人 员

姓 名 评估人员 李旭杰 李毓良 赫长坤 李吉福 单 位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焦化厂 职 称 高工 高工 签 字 编制说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评估人员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及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的

评估人员 陈建国 肖殿才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秦 怀 马世海 张波 助理工程师 通知》七台

河安监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的要求,我公司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

在对储存、生产、运输等环节危险化学品的静态、动态的分析、辨识及各种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的判定、归类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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