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XX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样板房业务承接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样板房业务承接的合理性、必要性、针对性,防止因样板房业务承接
不规范给公司造成损失,现对公司样板房业务承接的前期评审要求规范如下:
一、即日起,凡涉及样板房业务承接,应撰写《样板房业务承接说明》,并后附于样板房《项
目前期评审表》及《招标文件评审表》,以供公司投标决策之用。 二、《样板房业务承接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与业主关系:避免优、良等级描述;属于战略客户、传统客户的应说明;有无之前合作 及合作情况应说明等。
(二)投标目的:是否有后续大标及基本情况;是否重点项目及基本情况;是否为维护客户 关系等。
(三)业务承接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特此通知,请各子分公司、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样板房业务承接说明(格式版本)(附件详见内网)
苏州XX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苏州XX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XX股份通知〔2014〕19号
关于工程、设计、营销条线部门建制 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部门建制标准,使公司的组织建设有据可依,现将工程、设计、营销条
线的部门建制标准作如下规范: 一、工程条线
1、部门层级及命名规则
部门层级:XX项目部(XX直属项目部)——工程XX部(直属工程XX部)——管理XX区/职能部门——XX分公司
(1)项目部:以人名的形式命名为“XX项目部”、“XX直属项目部”,如:张三项目部、 李四直属项目部,直属项目部可优先发展为工程部。
(2)工程部: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工程XX部”、“直属工程XX部”,如:工程一部、
直属工程一部, 直属工程部可优先发展为管理区。
(3)管理区: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管理XX区”,如:管理一区。 (4)分公司: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XX分公司”,如:二十分公司。
(5)职能部门原则上设置:分总室、分总办、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 核算管理部;各施工分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其它部门, 但需报批同意后再另
行设置。
2、建制标准
成熟度 部门 项目 A类 工程部(个) 直属项目部(个) 管理区 项目部(个) 人数(人) 产值(亿元) 项目部(个) 工程部 人数(人) (含直属) 产值(亿元)
二、设计条线
1、部门层级及命名规则
部门层级: XX所——XX分院/直属XX分院——第XX设计院/第XX设计公司
(1)设计所: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XX所”,如:第一设计院五所、第八设计院一所。 (2)设计分院: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第XX设计院XX分院”、“第XX设计院直属XX分
院”,如:第一设计院二分院、第六设计院直属一分院。
(3)设计院: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第XX设计院”、,如:第一设计院、第二设计院。
驻外设计院以其所在地城市名称命名为“XX设计院”,如:浙江设计院、北京设计院。合伙人制的设计公司以数字的形式命名为“第XX设计公司”,如:第二设计公司。
0.8-1.2 0.5-0.8 每个项目部完成4000万产值 16-24 10-16 平均一个项目部8人 3-5 1-2 6-8 40-60 2.5-3.5 3 B类 1-2 2-3 5-6 30-45 平均每个工程部2个项目部 平均一个项目部8人 备注 1.8-2.5 每个项目部完成4000万产值 2 平均每个工程部2-3个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