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质量管理办法1

山西焦集发〔2019〕32号

关于制定《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

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原煤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结合公司“内抓管理求效益,外树形象创品牌”的发展理念,从各个生产环节做好煤质管理工作,优化生产工艺,促进煤质管理工作的逐步细化深化。使原煤生产、运输全过程及筛分期间的煤质管理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原煤质量符合公司及用户要求,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煤行发〔2017〕376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煤质管理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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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矿长 成 员:各副总工、各科长、各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销售科,办公室主任由销售科科长担任,负责矿井煤炭质量管理及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煤质管理领导组职责

以市场为向导,负责矿井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日常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的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1、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2、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4、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5、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矿级领导的职责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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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

4、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筛分期间的煤质管理,对运输、筛分环节的管理负责。

5、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四、职能科室的职责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合理规划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执行煤质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2、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负责井下原煤煤样的采集,收集影响煤质的信息,组织做好煤样采集、送验、汇总工作。

4、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煤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

5、在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操作技术等几方面充分考虑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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