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精神科护理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1.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是根据精神障碍病人的病情轻重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的影响程度,确定护理级别及相应的护理要求。可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躯体疾病的护理按相应疾病的分级护理标准执行。 (1)特级护理

护理对象 ①精神障碍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②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③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护理要点 ①设专人护理,安置在重管室严密观察,每班评估病情,并作好护理记录。 ②认真落实基础护理及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 (2)一级护理

护理对象 ①重症但尚不需特护的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病人;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身体极为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较明显的自杀、自伤或极度兴奋躁动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可能导致的患者自杀、出走、伤人者。 ③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④入院3天内的病人。 护理要点 ①安置重点病室,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规定的范围

内活动,每半小时至少巡视1次,做好重点交接。 ②病人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③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予以约束时应做好基础及安全护理。 ④对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生活者,应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⑤每天评估病情并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 (3)二级护理

护理对象 ① 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 ②生活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等病人。 ③有轻度抑郁或出走念头,但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护理要点 ①安置在一般病室,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日常生活物品可由病人自行管理。可在工作人员陪护下参加各种户外活动。 ②每小时至少巡视1次,评估病情及治疗反应。 ③督促或协助其进行生活料理,如梳洗、饮食、衣着、大小便等。 ④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参加工娱疗、体疗等各项康复活动。 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做好心理护理。 ⑥护理记录每周至少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4)三级护理

护理对象 ①症状缓解、病情稳定、等待出院的康复期病人。 ②无自伤、自杀、冲动、出走危险的病人。

护理要点 ①安置在一般病室,用物可自行管理。 ②评估病情,了解病人出院前的心理状态。 ③与病人商讨制定劳动技能训练计划,鼓励每天参加院内工娱疗及体育活动,为出院恢复工作、

学习等做适应性准备。 ④护理记录每2周至少1次,住院半年以上且病情稳定者每月护理记录1次,病情变化等及时记录。 2.病区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新病人及有严重自杀、逃跑 、毁物及保护性约束或调换床位的病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 病人出入病室要清点人数,并有工作人员陪伴。严防病人趁机出走或将违禁物品带入病室。

(3) 病人外出活动前,要对室外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 根据分级护理标准对病人进行巡视,三防病人重点巡视。夜间病人上厕所时应及时查看。午休和夜寝时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

(5) 病人洗澡应有工作人员照料,防止烫伤、跌倒、溺水或逃跑。理发、刮胡须、修剪指甲时须专人监护,不得将危险工具直接交给病人使用。

(6) 病室各种设备,如电器、灭火器、门窗 、玻璃 、床架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应及时申请修理。

(7) 病人吸烟应集中在指定地点,防止乱扔烟蒂引起火灾。 (8) 出入治疗室、配膳室、盥洗室、储藏室等处的门应随时锁好。钥匙、剪刀、消毒液、注射器、体温计、氧气筒、约束带等均应定量定位放置,并详细交接班。一旦发现数量不符, 及时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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