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股交E板:全国财政补贴一览表
一、 上海市 (一)上海市
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99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支持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的政策支持情况,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
文件:《关于印发<本市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有关财政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12]45号)。
内容:要求各区县制定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股份制改制、鼓励和引导辖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托管的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根据各区县有关财政扶持情况,每年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专项转移支付。 (二)嘉定区
文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14]54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三)浦东新区
文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金融管理[2012]93号)。
内容:补贴挂牌公司50万元,同时,补贴推荐该公司成功挂牌的推荐机构会员20万元。 (四)张江核心区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张江园区管[2012]145号)。
内容:一次性给予160万元的改制挂牌补贴,并且挂牌后给予每年10万元补贴支持;若公司挂牌后实现融资,为推荐机构会员及上海股交中心各给予首轮融资额1%的补贴。 (五)闵行区
文件:《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12]9号)。 内容: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改制挂牌补贴。 (六)徐汇区
文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府发[2013]5号)。
内容:由市区两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对在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可由市区两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经评审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七)虹口区
文件:《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扶持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虹发改[2013]24号)。
内容:改制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改制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待企业改制完成后,按不超过区实得部分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70万元。同时,挂牌、交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八)青浦区
文件:《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专项扶持办法》(青府办发[2013]69号)。 内容:1、成功挂牌企业改制及申请挂牌过程中的中介费用,按区领导小组认定中介费用的50%给予扶持,累计不超过200万元;2、区外将注册地迁至青浦区的成功挂牌企业,再给予50万元奖励;3、此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成功挂牌的企业,或在区外挂牌后将注册地迁至青浦区并纳税的企业,经区领导小组认定,参照执行。 (九)奉贤区
文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金融服务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奉府〔2013〕73号)
内容:1.成功挂牌的企业,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对将注册地迁至奉贤区张江分园或区内其他区域的外区企业,迁入两年内成功挂牌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十)宝山区
文件:《宝山区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150万元;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宝山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各街镇(园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或借助场外交易市场直接融资,每实现一家企业上市,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0万元,每实现或引入一家企业在“新三板”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万元。
(十一)崇明县
文件:《崇明县关于鼓励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暂行办法》(崇财金〔2013〕9号)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县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崇明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二)普陀区
文件:《普陀区金融产业专项扶持办法》
内容:对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其中改制费用补贴最高50万元,挂牌费用补贴最高70万元;挂牌期间,对企业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 (十三)金山区
文件:《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府发〔2013〕28号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20号)
内容:在上海股交中心成功挂牌的区内企业,完成改制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成功发挂牌,给予100万元的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十四)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服务和企业融资资助办法(试行)》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20号)
1、完成股份制改造一次性补贴50万;2、进入上海股交中心E板挂牌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北京市—东城区
文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14〕25号)
内容:我区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奖励100 万元人民币;上市挂牌成功后,奖励50万元人民币;通过上市挂牌融资达到3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三、山东省 (一)济宁市
文件:《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济政字[2012]129号)。
内容:对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二)烟台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