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便桥专项施工方案

细化到每道工序,分解到分项工程和作业班组,奖惩兑现到个人,按工序、工种、专业实行严格控制,切实把涉及质量的方方面面纳入有序可控的每一工序当中,营造出全员、全过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格局。 5.3.2建立质量责任制

(1)质检工程师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具有质量一票否决权,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误、不坚持原则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2)质检员是现场工区的质量负责人,对每个分项和分部工程如实填写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并经项目质检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认可后,评定质量等级,质检员是施工现场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试验室对各种试验数据负责,包括现场取样方法、测试频率、试验方法、 数据记录整理等,对整个工程施工全过程按检验评定标准通过检验、试验和检验控制等手段实施监督检查,对检验结果负责。

(4)测量部门对控制桩、控制测量、施工测量放样及竣工测量工作负责,对因测量放样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责。

(5)材料部门对所有进场材料质量负责,材料有出厂合格证书。主动配合试验人员进行抽检,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因不合格的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6)施工质检技术部门是贯彻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执行部门,负责将质量标准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位质检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和工程日志,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7)机械设备部门负责施工机械的日常管理和设备调度,对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质检工程师提供有关机械完好性、技术条件的报告,对所进机械设备的质量负责。

(8)施工作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书和施工技术措施等进行施工,因不按要求违章操作、蛮干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5.3.3建立质量自检体系

(1)强化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的管理、监督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罚。

(2)自检体系由项目部、施工队、施工班组三级组成,项目部为自检核心。项目部技术质量部为实施单位,工地试验室配合,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

(3)自检体系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分解质量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自检人员必须监控各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放线测量、材质试验、工序与工艺检查、质量检测等工作,保证质量检查控制的及时性、准确性。

(4)自检体系以建设单位质量奖罚管理机制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促使和激励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使企业内部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实行项目挂牌、试件验收、测量复核、质量检查、奖金挂钩、质量否决等制度,明确岗位质量职责,层层落实质量责任。

(5)自检制度

a、施工过程中落实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质量大检查,严格奖罚制度,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b、严格执行施工队周检、项目部月检的日常抽检制度。每次检查都与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对照。

c、每一分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先由施工队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作好记录,确认质量合格后交项目部审查,并由项目部进行“复检”或“抽检”,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审批。

d、在施工过程自上而下严格按照“跟踪检查”、“复检”、“抽检”三个检测等级分别实施检测任务。

5.3.4建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自检验收制度

每位施工人员对施工的分项工程随时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返修,不留质量隐患,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将自检实测数据填写在自检记录上,交质检人员复查核定。

(2)互检验收制度

施工班组对施工的分项工程互相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处及时相互通报,加以纠正。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要及时组织班组、质检人员、施工人员互相检查,督促上道工序,搞好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3)交接检验收制度

工序交接检查在双方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检认定后方能办理工序交接检手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办理交接手续,工序交接由班组长或兼职质检员负责,班组交接由项目负责人或质检工程师组织,在交接检查过程中要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严格按程序检查,以防质量隐患,在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质检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最后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隐蔽,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填写施工日志。

(5)测量换手复核检查验收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控制测量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

(6)实行严格的“跟踪检测”制度

检测工作将根据施工过程按跟踪检查、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

(7)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检验制度

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由中心试验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进场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采购计划; b、供应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c、产品现场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d、取样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报告。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分类、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卡,坚持按用途对口保管、发放、不得混杂,对易受潮的物品做好防雨和防潮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立即清除出场。

(8)机械仪器设备定期检验标定制度

测试仪器设备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定;新购置的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标定,取得标定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设立帐卡档案,记录好每次标定的时间和标定的结论,定期进行回访。

6.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1安全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一般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3‰,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生产事故。 6.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建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生产副经理专门负责安全工作。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全面巡查,施工队配备专职安全员。 6.3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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