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2020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已公布扬州大学2016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
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6年开展省属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学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扬州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凡符合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条件之一的可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或农学学科潜质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农学学科潜质类条件的只能在该类报名。
(一)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性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语言文学、写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优胜者,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4、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位于前30%,且在高中阶段不少于1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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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6、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3A1B1合格者。 (二)农学学科潜质类
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对农作物、植物、动物等具有浓厚兴趣,化学、生物课程在高中阶段的单科学习中,任意一门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的理科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约160人。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综合评价招生网
所有报名考生只能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和农学学科潜质类中选报一类。
3、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申请表”为封面装订,由考生所在中学将学生报名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6年4月15日24时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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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分管教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打印该表的同时,请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报名费60元(填写的数据不得涂改。一所学校仅限一名校长签名);
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两件缺一不可);
③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通知单;④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⑥考生自己手写的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自身学科潜质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少于800字。
以上材料均需达到规定要求。材料不全或不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审核。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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