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集团收费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的各项收款操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控制机制,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碧物业集团直属物业公司及地区物业公司的收费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并接受地产集团及物业集团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 收费员的收款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又称物业服务费)、停车场收入、配套设施经营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相关收入,以及装修押金、车辆IC卡押金等各类押金,以及代收水电费、代收取暖费等代收费用。
第二章 岗位规范
第三条 收费员岗位属于物业分公司客服中心编制,接受财务分部业务方面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原则上一个楼盘至少设一名收费主管,每个收费岗位设两到三名收费员,收费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岗位实行三班轮换制,收费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实行两班轮换制,楼盘业主管理费银行划扣率在90%以上的,客服部收费岗位可以设1名收费员。
第五条 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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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细致认真;
3、能熟练操作电脑、打印机、点钞机、刷卡机以及物业收费软件; 4、必须由在职地产公司中层以上、物业集团部门经理助理以上领导、楼盘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本市户籍且有固定住所人员等提供担保。
5、必须经过一个月以上专业培训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上岗要求
1、在收银处显著位臵张贴“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及“发现假币报警处理”字样。
2、收费员必须熟记各项收费标准及流程,并备有收费标准及流程的文件资料,随时回复业主资讯。
3、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确需离开时,应知会收费主管并锁好票据及现金。
4、收银台上应张贴告示,提醒客户向收费员索取盖有财务印章的票据,不得放臵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在上班期间不可看报,不得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与他人谈论收款情况及有关现金存取、保管问题。 7、严禁在有顾客等待时打开抽屉清点现金。
8、必须严格按照收款流程、收费软件操作规定、票据管理规定及岗位礼仪规范操作。
9、未经物业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严禁向任何人提供业主资料。 10、收费员只能收款,不能退款,严禁私自将营业款随身携带、公款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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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收费及开票系统的操作密码要严格保密,禁止私自外泄。 12、每天上班结束,必须将当天的钱款送存公司开户行(银行在小区内的)或财务分部指定保险柜。
第七条 收费员工作调动、解聘必须经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分部备案。收费员离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取消该收费员的所有操作权限,并更改发票在线系统密码,核对其操作数据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2、空白票据交回收费主管或财务分部票据管理员核销;
3、营业款及相关收款单据在收费主管核对无误后,送交财务分部; 4、物业通操作人员必须在接交人熟练操作软件后,方可调动或离职; 5、在部门经理、收费主管及财务部收银员的监督下,做好登记资料、电脑台帐等其它资料及工作的交接。
第三章 操作细则
第八条 各物业公司应在收楼前期购买并安装收费软件、停车系统收费软件等,由接受过软件操作培训的收费员将业主的全部资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录入收费系统。已收楼的物业公司每月将应收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等数据录入收费系统。
第九条 收费员按公司的收费标准收取各类款项,具体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收费员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代收水电费及公摊、车辆月保、装修清洁费、有偿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各类装修押金、车辆IC卡押金、业主卡工本费、出入证工本费、滞纳金、赔偿款等,并将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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