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装式加油站介绍
阻隔防爆橇装加油站(集装箱)是集储油罐、加油机、视频监控为一体的地面可移动加油站;阻隔防爆橇装加油站(集装箱)的储油罐进行了阻隔防爆技术改造,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是将阻隔防爆材料(阻隔防爆材料是用特种铝合金组成的一种网状机构材料)按一定的密度方式填充在储存有易燃、易爆液体的储油罐中,当遇到明火、静电、撞击、雷击、枪击、焊接、意外猛烈撞击事故时都不会发生爆炸事故。具有防火防爆,安全环保,占地面积小,便于迁移等特点,产品广泛适用于公交站点、港口、码头、机场、大型施工场地、企业内部加油站等。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供参考)
第一条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油罐区。
第二条 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指定人员带领。 第三条 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四条 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防止水击、憋压、冒罐、混油及窜油罐区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油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等)条件下作业
第五条 油罐区周围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牌,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仟服、钉子鞋人员进入;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规定的工具和照明设备进入油罐区。
第六条 保持油罐区清洁,及时清除杂草、油污和带油的积水;必须保持罐区消防道路畅通,因维修工作需要挖土坑或沟渠,在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平。
第七条 油罐区防火堤内、外必须按规定有效隔离,防火堤外排污阀平时应关闭上锁。罐区雨水的排放须指定责任人。
第八条 油罐区的工作人员,油库消防队员必须熟悉工 艺管线流程和全部阀门的用途,熟悉消防管线流程、消火栓位置,保证需要时能迅速、准确有效使用 第九条 定期检查罐区法兰、垫圈、管件及与罐体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可适当地拧紧螺帽、重装或更换垫圈。
第十条 呼吸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机械式呼吸阀要内外清洁、启闭灵活,冬季要防止阀板冻结在阀座上。每季度检查一次阻火器。 第十一条 量油口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应注意接头及有色金属的衬环或槽是否良好正常。
第十二条 油罐的接地装置,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第十三条 油罐上应标明安全容积、安全高度、储存油品、油品的危害性。 第十四条为减少静电的产生,禁止从上部向油罐进油。
第十五条 在油罐液下与油灌连接的各种管线上,靠近油罐的第一个阀门应采用钢阀,重要阀门应按规定上锁。
第十六条不要踩踏管线,对难以越过的地面油管线应设置非燃体的过桥。 第十七条在油灌内加热油品,只有在油面高出加热器顶部10cm以上时,才能送汽(热媒)加热,并应根据不同 油品确确定不同加热温度。
第十八条 缓慢地开启进汽(热媒)阀门,防止加热器因水力冲击而遭受破坏。 第十九条 向污水系统排放油罐中的积水和污物时,应注意防止罐内油品随水流出。
第二十条 清罐工作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一条 为了避免含硫沉积物的自燃,当清洗含硫油品油罐时,粘附在罐壁上的沉积物和污垢,应不断用水润湿并加以清除。从油罐上清出的含硫沉积物应在保持湿润的情况下,立即运出油库,按规程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建和修复的油罐必须经试压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储油。
建立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要求
(供参考)
一、建立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应单独建站,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的要求。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备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必须执行国家标准《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2005)。
二、由于地上油罐的危险性远大于埋地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对于新建橇装式加油装置,凡不符合《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2005)的,不得投入使用。对于不符合AQ3002标准的橇装式加油装置,先暂停使用,待国家安监总局有明确意见或组织权威专家论证后再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三、要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经营性加油站安全。
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
1.阻隔防堪材料用特种合金制成的网状或其他形状的材料,这种材料填充在易燃液体和易燃气体储罐内能阻隔火焰传播,从而防止爆炸发生。
2.阻隔防爆棍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
一种集地面阻隔防爆储油(气)罐、加油(气)机、自动灭火器于一体的地面加油(气)系统。
3. 储油罐应设置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自动灭火器、紧急泄压装置、防溢流装置、阻隔防爆装置。储油罐出油管道应设置高温自动断油保护阀。
4. 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装置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