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学科评议权申请办法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人事部、原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等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更好地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服务,我省将逐步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授予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为了规范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高校的总体要求

1、 高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团结协作,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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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具有一支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结构较合理、适应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自觉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3、 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了一批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毕业生社会评价良好。

4、 学校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它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5、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合理。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职务评聘政策,坚持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科学、规范,对学校改革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 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一) 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申请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必须具备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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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 具有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2、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

3、 该学科有4名以上在职教授、5名以上在职副教授。 4、 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出三届以上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同时注重教育教学改革,近五年来教学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5、 科研成绩突出。近五年来承担过5项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

(二) 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申请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必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三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博士点或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 具有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科梯队,有7名以上本学科在职教授,且有一定数量的45岁以下教授。

3、 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五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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