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6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6年实施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6]11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2 【实施日期】2016.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6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

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2016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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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16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持续发展动力,推动全市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任务

(一)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实施,妥善处理社会稳定和结构性改革的关系。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积极对接实施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限期关停环保不达标企业。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二)化解房地产库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本市城镇就业、落户,扩大购房和长期租房需求。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购买库存商品房用于租赁,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快建设配套市政设施和生活设施,提升新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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