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项目 一、收入总额 减:成本 费用、税金 营业外支出 二、企业利润总额 三、纳税调整增加额 1、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 (1)从业人员工资支出 (2)职工福利费 (3)职工教育经费 (4)工会经费 (5)利息支出 (6)广告费 (7)业务招待费 (8)教育和公益事业捐赠 (9)提取折旧费 (10)无形资产摊销 (11)其他 2、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投资者身份证号码 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行业类别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本期数 累计数 填表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 企业电话 企业银行账号

- 补充资料 1、年平均职工人数 人 2、工资总额 元 3、从其他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1) (2) (3) (4)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6)非教育和公益事业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计提的各种准备金 (9)投资者的工资 (10)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3、应税收益项目 (1)少计应税收益 (2)未计应税收益 四、纳税调整减少额 1、弥补亏损 2、国库券利息收入 3、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 4、其他 五、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 六、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比例%) 七、适用税率 八、应纳所得税额 减:减、免所得税额 九、应缴入库所得税额 加: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十、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主管税务官员签字: (本栏目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审核日期: 审核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年度申报纳税及月、季度申报纳税.本着求实、简便的原则,在月、季度申报纳税时,可对本表有关项目进行精简,具体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从事一些特殊行业的投资者,根据这些特殊行业的要求,需要增减、调整本表有关项目的,可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本表基础上自行修改.

二,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 2 3 4 5

(二)表中项目 1

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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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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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2得额的部分. 3

30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19栏\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

报的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4 5 6 7

34栏\弥补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35栏\国库券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36栏\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 39栏\应纳税所得额\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就合伙

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乘于依照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年终申报时,该栏应等于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补充资料\中\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合计数. 8

(1)5=1-2-3-4 (2)6=7+19+30 (3)33=34+35+36+37 (4)38=5+6-33 (5)41=39 40 (6)43=41-42 (7)46=43+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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