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赣州香港产业园北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通告
《赣州香港产业园北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7、《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8、《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9、《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0、其他相关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赣州香港产业园北片区二期范围为北界厦蓉高速,南临天宇路,东邻昌盛路,西以金狮大道龙泉路为界,规划总面积为12.7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0.62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
国家级工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循环经济要求,适度发展一类无污染的产业,完善商贸、生活服务等配套产业。
3、发展规模
规划采用“职工密度法”推算本区产业人口为8—10万人;根据居住用地开发强度,推算规划区居住人口容量为8万人。
4、规划结构
规划区的空间发展结构为“一带,两片,三廊”。
(1)“一带”,以东西向的玲珑溪主水系为区内生态保育带,构筑大型生态廊道,向南与产业园一期生态廊道相衔接,向东延伸到赣江,强化贯通东西向的生态体系。
(2)“两片”,规划区以玲珑溪为界分成二个片区,玲珑溪西北部和西南部为规划区内的生产体系,玲珑溪东南部和昌盛路(现状105国道)沿线为规划区内的生活体系。
(3)“三廊”,以规划区罗边溪、善边溪、梨园溪等三条南北向水系为主建构区内通达北部外围生态体系的生态廊道。
5、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规划以龙泉路和玲珑溪生态主水系为界安排一、二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主要安排无污染的新材料、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企业为主,可根据循环经济要求配置相关产业;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安排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食品、电子电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轻纺工业企业为主。工业用地359.1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3.80%。
(2)居住用地,结合昌盛路(现状105国道)沿线生活体系和保留的村庄,以居住小区形式,布置居住用地。完善优化居住小区6个,分别为梨园居住小区、岗边居住小区、湖景居住小区、赣通居住小区、星辰小区、吉祥居住小区,及新建村庄拆迁安置点6处。
(3)公共设施,新建蓝天大道和昌盛路交界处城市片区中心。以居住小区为单位,完善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别在6个居住小区内配建小学、幼儿园、市场、社区中心等。中学按服务半径1000米布局,保留扩建湖边中学和岗边村中学,另新建中学2所,所有中学总用地14.45公顷;小学按服务半径500米布局,新建小学6所,总用地面积10.10公顷;幼儿园按服务半径300米布局,新建幼儿园7所,总用地4.57公顷。
(4)对外交通,沿厦蓉高速公路挂线新建高速公路管理站一处。
(5)市政公用设施,以完善配套为主,变电站2个、公交首末站、公交保养厂、垃圾中转站、石油液化气储备站、消防站等。具体布局详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
(6)绿地,新建湿地公园、星辰绿地及4处小区级绿地;新建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的防护绿地。
(7)水域和其它,保留区内玲珑溪主水系,建构生态带,保留优化梨园溪、善边溪、罗边溪等水系,在汇水区安排块状水面,用于调蓄水面和培育生态。构建区内“山”字型生态廊道联系外围生态体系。
(8)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 代号 R 用 地 名 称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C 其 中 文化娱乐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其 他 文物古迹用地 用地面积 (ha) 214.03 127.42 3.88 18.7 9.01 16.45 74.83 3.27 1.28 占总用地(%) 20.15% 12.00% 0.37% 1.76% 0.85% 1.55% 7.04% 0.31% 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