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

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韶府办[2016]51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5 【实施日期】2016.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18)的通知 (韶府办〔2016〕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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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粤府函〔2015〕3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以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水平为重点,坚持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工作目标。

围绕实现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龙头”作用,使其能够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 2 / 4

2.重点任务。

--加强县级医院设备装备建设。一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根据省的部署,分批为7个县(市)人民医院配置医疗设备,确保每个县(市)人民医院至少配置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76种设备,大力改善县(市)人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二是加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所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二级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分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除2015年已创建成功的始兴县外,2016年规划南雄市、乳源县、新丰县,2017年规划浈江区、武江区、翁源县,2018年规划曲江区、乐昌市、仁化县开展创建广东省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活动;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建立县级出生缺陷干预中心。三是强化各县(市)中医院的“治未病”中心,创建“治未病”服务示范试点单位。 --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重点提升心脑血管、呼吸、肿瘤、儿科、康复、急救、产科、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和精神卫生科等专科建设,提升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加强县域外转病例较多病种的临床专科建设。

--推动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各县(市)人民医院与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的远程医疗平台。2018年,远程医疗平台覆盖所有县(市),让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落实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创新对口支援机制,推动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双赢对口支援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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