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第1条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工程建设,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项目工程中,要求施工单位通过认质认价方式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

第3条 、材料认质认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质优价廉的原则。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

第4条 、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行标、图纸、图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材料价格包含材料费、税金、运费及装卸费用。

第5条 、材料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 1、 2、 料

3、 4、

暂定价在工程决算中材料价格据实调整

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因某种原因改为施工合同中约定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

招标文件中规定以暂定价格进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材

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

第6条 、材料认质认价遵循以下程序:

1、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定额及施工图纸要求,对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

2、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驻现场主管审核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是否

符合要求签字确认,预算人员对材料是否在认价范围内进行审核确认,最后转供应部进行市场询价;

3、供应部按照《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内容确定采取招标方式或询价方式进行质量和价格认定;需要招标办理的,按公司招标程序执行;

第7条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包括内容: 1、 2、

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时间;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主管、预算人员、

经理及采购部人员签字,

3、

需要认质认价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

级、数量、价格等

4、 纸;

5、 6、 7、

供货时间、申请时间;

供货商联系方式,施工单位长期合作的关系单位。 认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参考品牌及电话。

需要图纸表示的,施工单位应提出详细技术指标及图

第8条 、材料认质认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公开招标方式:

⑴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特殊材料,由工程技术服务部依据总包方申请,编制招标计划提交招标小组,招标小组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

⑵招标小组将采购明细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提供材料资源和供应商资源、施工单位和公司其它部门均可提供;供应部负责组织

相关部门,对参加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招标小组进行招标。

⑶根据中标结果,同等条件下课优先考虑施工单位提供的合作商为中标单位,招标小组提请公司审批确定后,材料部填写《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下发施工单位及各部门,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方式:

⑴一般性常用材料可采取询价、议价方式确认;

⑵询价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询价可通过电话、传真、上门等方式进行。并在询价结束后形成文字性说明(《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注明询价的内容、询价的单位、询价的品牌、价格的组成(是否含税、含运费等);

⑶供应部通过对质量、价格比选后,确定质量和价格,在出具正式认价单前供应部要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必须对价格达成共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

上签字认可后,供应部填写《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第9条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申请表》应在材料使用前7天,设备使用前30天申报(特殊设备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提前)材料部收到申请单后应在3-5个工作日及时出具认价单。

第10条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如对认价单内容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材料部提出书面报告,过期视为同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认质认价单进行采购。施工单位如无法按认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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