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任教师)工作考核表

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任教师)工作考核表

(20 —20 学年)

姓名 最高学历学位 性别 所学专业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岗位等级 党政职务 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含起止日期、工作内容、工作量、推广应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项目分 时间 论文分 著作分 奖项名称及等级 成果鉴定分 专利分 颁奖机构 艺术作品分 总分 本人排名 科研工作 情况 获奖情况 进修访学 情况 履行 其他 岗位 职责 情况

项 目 师德表现 个人 自评 业务工作 自评等次 本人申明: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 综合自评等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核对,该同志所填内容:属实□不属实□ 综合考核等次: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科研工作 项 目 所在 单位 考核 意见 师德表现 业务工作 科研工作 工作评价 科研处审核意见 考核等次 人事处审核意见 学校审定 意见 个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考核等次: 校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用黑色签笔字签名,表格格式不得改变。

2.表格中“履行其他岗位职责情况”指在课程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及取得的业绩,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实际授课时数和总学时。

3.表格中除“工作评价”填写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外,自评等次及其他考核等次均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从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栏和科研管理系统“科研考核-考核结果”栏下载打印本学年两个学期承担教学任务情况和上一年度科研工作情况,并单独装订附后。

5.本表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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