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2009年度省级重
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人社发[2011]1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1.12 【实施日期】2011.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2009年度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检查
评估结果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1]10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9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进行了检查评估,重点检查了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管理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个人和学科、专业梯队 1 / 2
给予通报表扬,对达不到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标准的带头人梯队给予合并或撤消。现将
检查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优秀单位(13个)
省卫生厅、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农委人事处、省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优秀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名单(61个)
1、省工信委(2个):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数据安全与计算机安全专业; 2、省国资委(1个):土木建筑工程施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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