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

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 100—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标准 WS,T 100—1998

本标准系根据《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参考美国学校午餐模式(编号General Information A,2 School Lunch Patterns for Age,Grade Groups)、日本学校午餐法规定的学校午餐的食物标准组分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提出的学校午餐要求、北京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的营养原则规定(试行)等,再按1988年10月修订的《推荐的每日膳食营养素供给量标准》中各年龄组营养素供给量平均值的40,,结合我国人民的饮食习惯制定的。其目的在于有效的防治贫血和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病。

鉴于各地经济及生产发展的不平衡,提出了一、二两种食物供给量标准模式。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刘绣云、常莹、王绍丽。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北京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 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

Amount of nutritional supply for student lunch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营养午餐营养素摄入标准值及各类食物的供给量。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供应中小学生营养午餐的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和公共饮食业。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学生营养午餐

在上学日,由学校食堂或饮食供应中心等为在校学生提供的符合营养要求的午餐。

2.2 营养午餐标准

以一周五天为单位的日平均食物摄入量,午餐各类营养素的摄入量应占《推荐的每日膳食营养素供给量标准》的40,。

3 学生营养午餐标准

3.1 学生营养午餐素摄入标准值见表1。

3.2 学生营养午餐各类食物的供给量标准见表2。

3.3 学生营养午餐所用食物原料的卫生要求:食物质量应符合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不得采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物。

3.4 各类食物应经常调换品种,尽可能地做到食物多样化。

3.5 食盐要限量,每人每日食用量以不超过10g为宜。午餐不宜超过3g。 3.6 学生营养午餐中的饱和脂肪不超过总脂肪量的三分之一。午餐不得以糕点、甜食取代副食。

4 营养教育

在本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应向学生进行营养教育,使学生了解何谓平衡膳食,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培养良

好的饮食习惯。学校还应每周公布学生营养午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 5 食谱编制原则及方法 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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