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试行)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随着公司各单位改建、扩建、维修工程逐步增加,原建筑物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量也越来越大。为加强对原有构筑物维修、改扩建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及设备的利用和回收和处理,减少浪费、节约建设资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废旧物资主要指维修、改扩建工程对原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设备,如:暖气、门窗、电线、电缆、钢筋、灯具、管路、型材、门、锁、铁件等仍具有价值的物资,设备为原有系统拆除的设备。

第三条 规划发展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公司、项目使用单位在确定项目维修、改扩建方案和设计时应本着“能旧勿新,先旧后新”的原则,对原有建筑能利用的或库存可调剂的回收物资、设备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利用方案。

第四条 相关单位职责:

(一)、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施工单位对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废旧物资保护方案及现场施工管理;并对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清点、保管和建立台账;

(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废旧设备的验收保管、修理复用、出入库和废品处置;

(三)、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建设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利用进行协调和指导;

(四)、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折价和固定资产的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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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第五条 工程拆除之前,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物资数量,施工单位报拆除方案,双方明确物资拆除后的完好程度,待拆除后按照双方约定进行验收。

第六条 对有重复利用价值的,但本项目中确实不能使用的旧物资,由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保管,并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物统一。

第七条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回收复用的物资要单独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将回收使用情况纳入工程报表中每月报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对于确实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可按照类似物资拍卖价格折价给施工单位,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中扣除本部分费用;施工单位不需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移交设备维修三厂分类保管,并开据接收单,最终由财务部按照公司相关废品管理规定统一拍卖处理。

第九条 废旧物资处置流程(附件一)。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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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废旧物资处置流程

工程管理部确定回收物资利用方案及库存调剂方案 并交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拆除原有建筑 对废旧物资 设备进行分类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清点 分类造表登记 建立台账能用于本工程的回收物资 用于本工程本工程不能使用的物资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保管 并将明细报工程管理部有利用价值的无利用价值的本工程不能使用的设备移交设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工程管理部在其他项目中调拨使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折价给施工单位 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中扣除施工单位不需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移交维修三厂保管 由财务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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