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公司电气操作票填写规范试行版

c)现场电气操作票。

d)书面形式命令和记录(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 e)新(改)建设备投产方案(操作步骤部分)。 4.1.2以下操作任务需选用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

a)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厂站共同配合,并按逻辑关系需逐项进行的一个操作任务。 b)只涉及一个单位,但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或较复杂的,或涉及两处及以上操作地点,需逐项进行的一个操作任务。 4.1.3以下操作任务适用调度综合操作命令票:

a)只涉及一个厂站将一个或一组设备,由一个状态转换为另一个状态,无需其他厂站配合,连续完成的一个操作任务。

b)对线路操作权委托的停、送电操作,上级值班调度员可对下级值班调度员发布综合令。

4.1.4以下操作需选用电气操作票:根据操作任务和调度命令或现场值班负责人指令,完成电气设备操作的一个操作任务。

4.1.5涉及一个或多个厂站,可按照一定逻辑关系和工作需要,将逐项操作项目与综合操作项目进行组合操作时,其中任何一个综合操作项目可作为“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中的一项操作项目,与其他逐项操作项目组合下达的一个较大的操作任务。 4.1.6其他特殊选票情况:

a)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或单一操作,可不填用调度端或现场端的操作票,但应填写书面形式命令或记录。

注:单一操作是指对断路器、压板、阀门等设备进行单一步骤的操作,不再有其他相关联的操作。

b)新(改)建设备投产操作,调度端和现场端宜使用操作票,根据启动方案的步骤进行操作。对情况较复杂、不具备使用操作票的,需经同级调度机构或厂局分管运行负责人批准,可用启动方案代替操作票进行操作,但在启动方案操作步骤内容的空白处,应完整准确记录涉及的发令人、操作人和操作时间。 4.2填写

4.2.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

4.2.2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项连续操作任务不得拆分成若干单项任务而进行单项操作。

4.2.3操作票填写应实行“三对照”:对照操作任务、运行方式和安全措施要求,对照系

统、设备和“五防”装置的模拟图,对照设备名称和编号。

4.2.4涉及单一变电站或多个变电站,为完成一个操作任务,现场端的电气操作票与调度端的操作票,或现场与现场端间的电气操作票,在填写之前应相互沟通、协调与配合。 4.2.5调度操作命令票和现场电气操作票操作项目的填写内容应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要求填写,厂站现场操作票宜经防误系统校验正确后方可执行。以下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通用:断(开)合(上)的断路器和拉合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高压直流系统: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4.2.6下列情况可以不填用操作票,但应做好操作记录:

(1)事故处理:包括故障点查找、故障隔离所涉及的操作(在隔离故障后对非故障区域恢复送电的操作需使用操作票)。

(2)断开、合上断路器(开关)、二次空气开关、二次回路开关的单一操作; (3)取下或投上熔断器的单一操作;

(4)投、切保护(或自动装置)的一块连接片或一个转换开关;

(5)拉开全厂(站)唯一合上的一组接地刀闸(不包含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使用的接地线; (6)寻找直流系统接地或摇测绝缘;

(7)有载调压变压器、消弧线圈分接头调整的单一操作; (8)仅拉开、合上一相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含取下纸管)的操作; (9)仅拉开、合上一相柱上高压隔离开关的操作;

(10)配变高压跌落式熔断器一相(任一相)掉相,仅取下该相纸管、更换后恢复送电的操作(若需拉开其他两相,需开操作票)。 (11)低压设备的操作

注:需先断开配变低压开关再拉令克的操作,需在操作票中体现 4.3审核

4.3.1调度操作命令票和现场电气操作票实行“三审签字”制度,即:操作票操作人自审、监护人审核、值班负责人审批并分别签名。对于没有设置配网值班负责人的单位,配网操作实行“两审签字”制度,即:操作票操作人自审、监护人审核。

4.3.2书面形式命令和记录以及不使用操作票的新(改)设备启动方案,在操作前,应经值班负责人确认并同意。 4.4执行

4.4.1发受调度指令首先必须互通单位、姓名,指令前必须贯以“指令”,对被操作对象贯以规范的双重名称(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必须使用三重名称:变电站站名、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4.4.2变电值班负责人负责发布当值期间管辖范围内一切电气设备操作的执行指令,同时有权发布站用电和调度许可的电气设备的操作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4.4.3调度指令的执行必须由值班(工作)负责人统一安排。

4.4.4厂站现场电气操作票必须经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后方能执行;配电现场电气操作票必须经操作人、监护人审核签名后方能执行。

4.4.5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调度指令向集控中心下达,由集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安排现场操作。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再次向集控中心值班负责人确认操作任务,核对运行方式,操作内容经五防判断后,方可按操作指令(集控下达的指令)执行操作。 4.4.6监护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4.4.7远方操作一次设备前,宜及时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

4.4.8执行操作票操作中应做到“三禁止”:禁止监护人直接操作、禁止有疑问时盲目操作、禁止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事项;操作后应“三检查”:检查操作质量、检查运行方式、检查设备状况。

4.4.9执行操作票应逐项进行,严禁跳项、漏项操作。

4.4.10操作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汇报,经查明问题并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不应擅自更改操作票。

4.4.11操作中发生事故事件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待处理告一段落后,经分析研究再决定是否继续操作。

4.4.12操作临时变更时,应按实际情况重新填写操作票方可继续进行倒闸操作。 4.4.13同一厂站、线路可有多组操作人员同时进行没有逻辑关系的倒闸操作任务,但应由同一值班负责人统筹协调。

4.4.14按新(改)建设备投产方案进行操作时,若操作中出现问题,应由方案审批人重新核准后,方可继续操作。 4.4.15禁止约时操作。

4.4.16接受操作指令、回复操作指令完成情况时,通话双方必须使用规范的术语,执行复诵制,并有录音。

4.4.17紧急情况下,为了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可不经调度许可执行操作,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说明操作的经过及原因,并做好记录。 4.4.18受令人对指令有疑问时应立即向发令人询问清楚,确认无误后执行。 4.4.19电气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

4.4.20现场执行操作时,监护人只能持一份操作票,禁止一组操作人同时执行多个操作任务的操作票。正在执行的操作票夹内禁止放置其他操作任务的操作票。

4.4.21运用中的一、二次设备由调度进行操作管理。基建中未经启动的一、二次设备操作,若不涉及运用中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若涉及运用中电气设备则由施工单位与运维单位共同管理,施工单位派人操作、运维单位运行人员监护,并做好记录;若操作影响运用中主设备和电网运行时,需获得调度同意,方可进行操作。 4.5结束

操作票的操作全部结束后,监护人应再次检查操作项目有无错误或遗漏,确认无误后,办理操作票结束手续,并向值班(工作)负责人汇报。 4.5操作要求及说明 4.5.1一般要求

4.5.1.1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顺序相反。

4.5.1.2调度下达命令和现场电气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接地刀闸(接地线)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带电合(挂)接地刀闸(接地线)、误分(合)断路器;现场操作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4.5.1.3发生人身触电时,可不经许可,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设备有关单位。

4.5.1.4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刮风、下雨天气的设备操作,应根据气象情况和现场实际进行操作风险评估后,由值班负责人决定是否操作。 4.5.1.5设备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交接班期间进行,如必须在此期间进行的,应推迟交接班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 4.5.2调度操作要求

4.5.2.1调度操作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下级调度未经上级调度许可不得操作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在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上级调度可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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