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未交工前,我们将义务对我单位的施工内容提供保卫,避免由于他人有计划的偷盗或破坏或无意所引起的损失。为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误会,所有进入我单位施工区域或成品保卫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我单位指定的胸卡或事先双方约定的标志,否则,我单位成品保护人员将视工作需要对进入上述区域的人员进行强制检查或拒绝其进入。
10.2.4成品保护
10.2.4.1.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成品保护的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这就要求我们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协调各专业、各工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10.2.4.2.成品保护管理的运行方式
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工作,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
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以一周为周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工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 10.2.4.3.成品保护措施
原材料、半成品堆放场地应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堆放时应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水平位置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防止颠覆或倾倒。
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并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措施损坏的,要及时恢复。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
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保证工程进度,又要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相互干扰,防止盲目赶工期,造成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产生。
提高成品保护意识,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工种对上道工序质量的保护责任及本工序工程的防护,提高产品保护的责任心。 10.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0.3.1.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度
建立现场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度,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员、材料负责人、各施工工长具体的工作将整个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实行挂牌制,使各自分管的责任区达到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使施工现场保持整洁。 10.3.2.工完场清制度
(1)认真执行工完场清制度,每一道工序完成以后,必须按要求对施工中造成的污染进行认真的清理,前后工序必须办理文明施工交接手续。
(2)由项目经理、文明施工管理员、保卫干事定期对员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法律和法规知识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施工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求现场做到“五有、四整齐、三无”以及“四清、四净、四不见”,每月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各责任人进行评比、奖罚,并张榜公布。 10.4.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内容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德州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等。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均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整改。对每次检查中做得好的进行奖励,做得差的进行处罚,并敦促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