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读书笔记
——吴华
(一)写作与发表情况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由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大约写于1845秋至1846年8月。共分两卷:“第一卷 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第二卷 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其中第一卷第一章标题是“费尔巴哈 唯物主义观点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主要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但没有写完。 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仅发表第2卷第4章。1924年发表《费尔巴哈》章俄译本;1932年全书在苏联第一次以原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1933年用俄文出版,1955年出俄文第二版。1960年中文版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1988年《费尔巴哈》章中文单行本出版。 (二)结 构 分 析
本书第一卷“第一章 费尔巴哈”主要论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可以大致可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唯物史观的前提(第23页的倒数第2段开始,1-5段) 第二部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的辩证关系(6-15段) 第三部分:社会存在(生活)与社会意识(意识)的关系(16-30段) 第四部分:分工理论(31-39段)
第五部分:经济基础(市民社会)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40-47段) 说明了唯物史观:
(三)主要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 (第一卷第一章和第二章) 批判费尔巴哈关于人的学说,揭露人本学历史观的唯心主义实质
费尔巴哈把人作为他的人本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核心,强调人同自然界的联系,把人看做是自然界的产物。因此他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然人”,即从自然主义出发来理解人的本质。所以,他没有超出人的自然关系的界限而进入社会生活,那么,他的“人”就只能是“自然人”。另外,费尔巴哈所谈论的“人”只是“人自身”,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并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他说:“种是多,而类则是一,因为类是各个不同种的集合”,在“类中一切人都是共同一致的”。这种说法就其实质而言,他都是把人理解为生物学、生理学的人,这是从自然主义出发来考察人的必然结果。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费尔巴哈把“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人纯粹自然联系起来的共同性”。这就是费尔巴哈所得的“人自身”,他根本没有想到,人的“内在本性”只能是历史的产物,社会关系的产物。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抽象的谈论“人”、“人的本质”和“类”的时候,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们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就是人的头脑对人们生活的物质条件、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个人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反映。换句话
说,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就是人们生活中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社会关系、生产关系。
费尔巴哈的错误在于:他撇开历史发展进程,舍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这个实际条件,孤立地考察人,研究人的本质,归根到底,他所说的人还是抽象的人。尽管他自己一再申明他所说的人是“现实的人”,甚至是“社会的人”,都不能改变这种“人本学历史观”的唯心主义实质。 (四)主要的问题:
如何看待中国的“意识形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