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岗位等级常规晋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岗位晋升制度,推进员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的战略转型和全业务经营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员工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员工的岗位等级晋升实行管理通道和专业通道的双通道管理。员工岗位等级一般沿一个通道向上晋升,也可沿两个通道交叉晋升或者同时沿两个通道向上晋升。
第三条 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分为常规晋升和降级、选拔任用晋升、奖励晋级、处分降级和到龄卸职等多个方面。常规晋升和降级是指直接运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等级进行晋升和降级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仅对公司合同制员工岗位等级的常规晋升和降级作出相关规定。
第二章 岗位等级的设置和管理权限
第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岗位工资体系的通知》(****股份[20**]* 号)和《关于完
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792 号)的有关规定,湖南公司员工岗位等级按两个维度设定,一个维度是以岗位层级定义的粗维度X,另一个维度是在同一岗位层级内进一步细分、以岗位档级定义的细维度Y(与岗位层级内的六档工资档级一一对应),两维度合起来设定的岗位等级统称为X岗级Y档级(简称X岗Y级)。
第六条 员工岗位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1、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省分公司管理一、二岗和专业二岗,其中,集团公司授权省分公司对其所在单位的专业二岗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省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全公司的管理和专业三、四岗,省分公司本部五岗及以下专业岗位,其中,省分公司授权市州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对其所在单位的专业四岗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管理五、六岗,专业五岗及以下岗位。
4、市州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管理和专业五、六岗,本部专业七岗及以下岗位。
5、县(市)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管理七、八岗,专业七岗及以下岗位。
第七条 员工岗位等级分为关键岗位等级和一般岗位等级两类。下列岗位为关键岗位等级:
1、省、市和县分公司的管理通道岗位; 2、省、市和县分公司的专业二、三、四岗; 3、县分公司专业五、六岗。
第八条 基准岗位及其任职岗位等级要求
集团公司岗位体系标准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设置了各类基准岗位。各基准岗位均应设置任职员工的最低和最高岗位等级要求,且不同基准岗位的任职岗位等级要求不尽相同,有关具体规定另文明确。
第九条 新进员工的初始岗位等级确定
1、公司统一招聘的全日制院校大学毕业生的初始岗位等级的确定按照省分公司《关于调整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薪酬标准和初次定岗岗位层级的通知》(中电信湘[2009]659号)文件执行。
2、因公司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引进的成熟人才,其初始岗位等级根据具体招聘情况确定。
3、其他新进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从事营业受理、末端维护等通信岗位工作的,聘任初始岗位等级为专业十一岗F级;有国家政策规定的按相关国家政策执行。
第三章 岗位等级职数管理
第十条 各关键岗位等级员工数量由省分公司根据岗位职数实行一定比例的总量控制管理。
第十一条 管理岗位职数设置:全公司的管理三、四岗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