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习题及答案

对MS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公司应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对应收账款管理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制定公司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和信用制度管理政策,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方可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赊销业务。 2.加强对销售部门的管理,包括建立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销售与收款的责任联接与考核奖惩制度、销售人员定期轮岗及经手客户债务交接制度等。

3.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公司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对长期、大宗业务的客户应建立包括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在内的客户资料,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4.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督促催收制度,定期以函证方式核对往来款项,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反馈给销售部门并报告决策机构。

8.SQ公司为一服装生产企业,服装以出口为主。当年其他应付款-外协加工费余额1000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的65%。外协加工费当年累计发生额占销售成本的22%。 SQ公司内控现状:

(1)由生产部经理负责是否委托、对外委托和验收;

(2)对外委托的外协加工情况财务部门一无所知,财务对委托过程失去控制;

(3)发生退货时,直接报生产部经理备案,生产部未设备查账簿,全凭生产部经理一人控制,财务部门同样失去监督。 【本题7分,建议15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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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本案例中生产部经理一人控制委托加工交易的全部过程,很可能存在以下舞弊风险:

1.生产部经理可能会利用委托价格、委托数量、退货索赔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漏洞,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为获取不当利益,在本公司生产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将生产订单对外委托,从而浪费本公司生产能力。

2.通过控制外协加工的数量、价格、甚至通过虚假的委托操纵公司利润。 在本案例中,公司应在以下环节进行改进:

1.所有委托外协事项应由独立于生产部的部门和人员决定; 2.委托事项应报财务部门备案;

3.收回委托加工商品应经过独立的检验部门检验;

4.总经理审批前应将发票、检验单、入库单一同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将上述资料与备案的委托资料进行核对;

5.发生退货时应及时报财务部门和委托部门备案,以便及时向外协加工单位索赔。

9.某书店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20××年初,该书店计划修建一座规模较大的图书城,工程总造价423万元,其中装饰工程100万元。同年六月,该书店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关于修建建筑书城的基建工程合同,合同及其附件写明只将土建部分分包给建筑公司,装饰工程剥离出来另行发包。 在例行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该合同中工程造价未将装饰工程部分的100万元剥离出来,仍然按423万元的总额包给建筑公司,这样工程总造价就高达523万元。意味着建筑公司未干装饰工程的活却可以拿到装饰工程100万元的造价款,该书店白白送给了建筑公司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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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这是一宗标底不清、价款与工程款严重不符的工程承包合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属于典型的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公司疏于内部控制而直接造成大错。

(1)适当的职责分离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职责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内部牵制要求企业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企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侧重在职员之间形成内部牵制,职员各尽其职,舞弊、错误的可能性将会减小。 本案例中建造合同的签订与审批职责未分离,未对合同条款进行有效审核,致使合同条款中明显的错误未被发现。如果合同的签订与审批由不同的人员负责,而当职者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一定的责任心发现合同中工程造价与计划明显不符并纠正错误并非难事。管理层对这宗巨款合同重视不够,根本未能有效地控制。

(2)预算制度是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企业都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工程项目立项、建造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小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工程项目的建造也要事先加以计划。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建造都应依据预算,对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应履行特别的审批手续。 该书店未对工程项目的支出进行预算控制,建设工程项目之前虽制定了计划但却没有依据计划对资产支出进行控制以降低资本支出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对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没有予以重视分析其原因,导致了不该有的损失。

10.“万里长江,险在荆江,荆江之险,又在洪湖。”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对长江干堤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其中,从1997年到2000年,国家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河段综合治理护岸工程代表处(以下简称“长委代表处”)共安排了3 680万元的国债资金给洪湖。而办理河工这件大事,却被某些人视为“吃石头”的肥差。

1999年12月26日,杨某与洪湖分局所属单位洪湖市长江河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洪湖市界牌河段整治水下抛石施工合同,由工程公司负责抛石施工,工程造价269.99万元,其中购买石料206.4万元。但实际上,审计人员后来发现,“工程公司未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与管理,此工程纯系虚假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纯粹是掩人耳目。”1999年12月,杨某又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以下简称‘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监理合同。魏某指示该监理处监理工程师许某负责此项监理工作。但监理处对此未做任何监理记录。2000年3月,许某不仅不勘测核查,还直接在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水下抛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字盖章,并由监理处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事后,魏某接受工程公司监理费2万元,存入个人储蓄账户。在出具监理报告5个月后,杨某才想到要准备施工图。2002年8月,杨某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华某等人按照他们提供的数据绘制图纸,将该图纸设计阶段标明为技术施工阶段,出图日期标为1999年12月,2002年9月,工程公司支付该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华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而这份图纸,一直被杨某等人充当“工程施工图”来应对审计组的检查。2001年12月,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又指示他人凭空编写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工作报告。2002年1月27日,杨某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了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有关设计、监理部门的领导、专家,会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了一个11人的工程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结果是该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而该验收小组成员每人领取了600元的验收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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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该案例涉及合同签订、施工监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内控问题。本案例首先从签订合同就出问题了,纯粹是用来掩人耳目,让那些不法行为变得合法化,光明正大的套取国家的利益。长江干堤这样重要的工程,直接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财产,工程公司居然没有进行任何的施工。工程施工必须要有专业的监理对工程完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这是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工程施工中涉及很多专业技术,所以一般聘请职业监理师。本案例中的许某未做任何监理记录就直接在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盖章,这样那个虚假的合同也就自然没有被发现。最后在工程完工付款时,还应该有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付款。案例中的专家居然将一个没有进行任何施工的工程评为优良工程,说明整个验收过程完全没有相应的控制。 建议:

(1)应严格执行职责分工制度。职责分工即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有利于防止和发现防洪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2)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防止发包、承包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企业应根据技术胜任能力、管理能力、资源的可利用性、收费的合理性、专业的全面性、社会信誉以及质量保证等因素来选择承包商。在确定承包商以前,企业应对各备选单位进行调查,并进行投标资格的初步审查,了解该单位的资质信誉、实力、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该工程项目要求,并且要求投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承诺不转包该专业工程。开标应规范化,企业负责人、总承包商、各分包商、设计主持人及专业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应参加,开标应严格按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

招标、评标、定标必须经过适当授权,严禁一个人或少数人确定中标单位。

(3)一般工程项目投入资金较多,从立项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决算时间较长,尤其是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较容易发生舞弊行为,企业应使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组织各部门协作配合,调整各方利益,以确保工程项目总目标的最终实现。包括:做好施工的技术交底,监督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规程施工;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加强对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特别是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进行质量分析,防止施工过程中类似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

(4)企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工程成本中有无不属于工程范围的开支,所有工程项目是否属于计划范围以内,有无搞计划外工程;增加的工程项目是否经企业管理部门批准;结合财务制度审查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挤乱摊成本,扩大开支范围;有无乱立标准,铺张浪费等情况。应将其实际数与概算进行总的和分项目对比,以考核建设成本总的和各项构成内容的节超情况,并计算节超额和节超率。然后,根据节超情况,进一步查找影响建设成本节超的原因。 应明确规定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即可按竣工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正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企业应加强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在竣工前,根据项目性质、大小,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或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严禁由一人负责验收工作。

11.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64余万元,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被告人归某不得不低下头,吞下自己“精心隐藏”7年的苦果,等待他的将是15年的牢狱生活。50岁的归某是原上海某技术工程公司轻纺工程部经理。2000年11月,山东某公司向公司求购精疏机一套,但当时公司没有购买此类机械的配额,头脑活络的归某想出一

个好办法,利用其他公司的配额到上海纺机总厂定购。随后,归某将本公司的45万余元划入纺机总厂。然而,2001年初,他代表公司到纺机总厂核账时发现,“纺机总厂”财务出错: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他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于是,一场偷梁换柱的把戏开始上演。 2001年3月至4月,归某派人到“纺机总厂”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混条机等价值60余万元的设备。因为有了45万余元的“预付款”,归某仅向“纺机总厂”支付了15万元。随后,他找到了亲戚经营的某纺织器材公司,开出了公司以67万元的价格购得这批设备的发票。而公司不知内情,向大发公司支付了全部购货款,归某从中得利52万元。同年7月至10月期间,归某又以相同手段骗得公司11万余元,占为己有。2001年底,归某终于梦想成真,开办了自己的公司——中岛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公司,并担任法定代理人。

2008年上半年,纺机总厂发现45万元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归某随后被捕。法院认定归某贪污公款64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判处归某有期徒刑15年。 【本题15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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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一个普通的轻纺工程部经理,利用手中的职权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漏洞,竟采用相同的伎俩两次贪污公款共64万多元,这个给企业造成的沉痛教训的案例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其内部控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1.从公司角度来看,其采购业务的相关职务未分离。一般而言,健全的采购业务中,采购员、审批人和执行人、记录人应分离。如果其中关键的职务没有分离,那就极有可能发生舞弊,公司就是这样的案例。工程部经理归某,利用手中的职权,未经审批程序就私下决定向纺机总厂购买价值60万元的设备,这已经暴露出了授权审批控制的弱点。本来应该有第三方执行付款,并与纺机总厂核账,但令人惊讶的是,核账竟然也是归某一人亲手所为。所以,采购、审批、执行和记录的职务分离漏洞给了归某可乘之机,使其掩盖了同纺机总厂的交易问题,进而上演了后来“偷梁换柱”的把戏。

另外,公司的验收和付款也存在漏洞。付款员明明将67万元款项划给了大发公司,这纯粹是归某利用其亲戚的关系虚构的交易,如果验收员按照同大发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上写明的条款以及发货发票来仔细验货,是不难发现归某冒用大发公司的名义却购进了纺机总厂价值仅60万元的设备的“偷梁换柱”的把戏的。一般而言,会计部门应该在按购货协议划出款项之后将购货单和购货发票转到验收部门,而验收部门应该收到会计部门转来的购货单和购货发票副联仔细查验其发货单位、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后签收。但是公司没有做到,验收部门根本就没有仔细查验发货单位,以至于归某的把戏得以蒙混过关,使公司支付了67万元买进了价值60万元的设备,白白损失的7万元落入了归某的腰包。

2.从轻纺总厂角度看,其内控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从职务分离来看。对于轻纺总厂来说,这是一笔销货业务。收款、发货和记录应该分离,使这些职务相互查验和监督,以防止因一人操纵关键职务而发生错误和舞弊。但是,由于销售部门、收款部门和会计部门协调不力,将公司的购货款记成了预付款项。

另外,轻纺总厂销货业务的执行制度存在问题。企业仓储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只有得到一定的授权才能发货。这一授权是取得由销售部门编制和其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发货通知单来获得的。实际发货的品种和数量应记录在有关账册和发货通知单各副联上,并将其中一联交会计部门做账。在整个发货业务中,发货执行者的行为必须受到其他独立职员(通常是门卫)的监督。

最后,从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来看,轻纺总厂在这方面也存在漏洞。发货通知单的作用首先是将各种不同的客户订单内容,如货物的货号、数量、价格等以完整和规范化的格

式反映出来,同时,还能使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授权和批准在发货通知单上能得到证明。发货通知单的另一个作用是使与销售环节有关的各部门在执行发运业务或记录有关账册时有书面依据,并通过各环节的签字来监督每一环节中的业务处理工作。如果轻纺总厂建立了健全的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并得以真正有效执行,就不可能发生“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归某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这样的事故。如果有完善健全的内控并得到执行,轻纺总厂损失的45万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个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每一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丝毫忽视不得。

12.YXY商场于1989年5月开业,之后仅用7个月时间就实现销售额9000万元,1990年达1.86亿元,实现税利1315万元,一年就跨入全国50家大型商场行列。到1995年,其销售额一直呈增长趋势,1995年达4.8亿元。该商场当年以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创新创造了一个平凡而奇特的现象。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近200个大中城市的党政领导,商界要员去参观学习。然而,1998年8月15日,YXY商场悄然关门,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人们众说众说纷纭。导致商场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部控制的极端薄弱是促成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下面仅就其无形资产内部控制方面进行分析。该商场的冠名权属于无形资产,其转让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说了算,只要总经理签字同意,别人就可以建一个YXY商场。在经营管理上,YXY商场有派驻人员,但由于并不掌控管理,所起的作用不大。这种冠名权的转让,能迅速带来规模的扩张,可也给YXY的管理控制带来了风险。对这些企业的管理上,YXY并不严格,导致了某些企业在管理方面、服务质量或者产品质量等诸多方面给客户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YXY这个品牌的影响起了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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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YXY商场没有进行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不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科学不合理。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照理应该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但实际上是总经理一个人说了算,只要他签字同意,别人就可建个“YXY”,这样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一人多权形成舞弊的现象发生。

建议商场应该设置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对商场的无形资产进行综合、全面、系统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控制;就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施应用的客观要求,协调企业内部其他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与企业外部国家有关专业管理机构的关系;协调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维护企业无形资产资源安全完整;考核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企业应当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全过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应该保证对同一项业务的审批、执行、记录和复核人员的职务分离,以减少因一人多权而导致的舞弊现象发生。 在授权审批方面要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通常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购置和转让计划都应纳入其范围。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从而保证各管理层有权亦有责。明确被授权者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又难咎其责的情况发生。应规定每一类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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