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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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对照检查驱动 主机型式试验证书 和铭牌; (2) 目测驱动主机 工作情况、曳引轮 轮槽和制动器状 况(或者由施工单 位或者维护保养 单位按照电梯整 机制造单位规定 的方法对制动器 进行检查,检验人 员现场观察、确 认); 2 机房 (机 (1)驱动主机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 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 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 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 试验;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 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 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 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 有油污; 2.7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3) 定期检验时, 器设 驱动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认为轮槽的磨损 备 主机 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间) B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 可能影响曳引能 力时,进行 8.11 要 及相 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 求的试验,对于轿 关设 明显部位; 厢面积超过规定 备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 的载货电梯,还需 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 要进行 8.12 要求 上标出; 的试验,综合 8.9、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 8.10 、 8.11 、 8.12 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的试验结果验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轮槽磨损是否影 响曳引能力; (4) 通过目测和模 拟操作验证手动 紧急操作装置的 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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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 机房 (机 器设 备 间) 及相 关设 备 (1)控制柜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 对照检查控制柜 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 型式试验证书和铭 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牌 断开主开关,在其 输出端,分别断开 三相交流电源的 任意一根导线后, 闭合主开关,检查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 电梯能否启动;断 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开主开关,在其输 出端,调换三相交 流电源的两根导 线的相互位置后, 2.8 闭合主开关,检查 控制 电梯能否启动 柜、 (3)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用两个独 根据电气原理图和 紧急 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 实物状况,结合模拟 操作 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 操作检查制动器的 和动 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电气控制 态测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试装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 置 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 B 目测;通过模拟操 向; 作检查紧急电动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 运行装置功能 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 在开锁区 (5)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应当符 合以下要求: ①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 目测;结合相关试 操作该装置; 验,验证紧急操作 ②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 和动态测试装置 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的功能 ③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④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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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 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 “关”状态; 检验方法 2 机房 (机 器设 备 间) 及相 关设 备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 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 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 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 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 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 2.8 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控制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目测旁路装置设置 及标识;通过模拟 操作检查旁路装置 功能 柜、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 紧急 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 操作 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 和动 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 态测 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试装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 通过模拟操作检查 置 B 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 制动器故障保护功 启动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 ①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 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 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②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 3s 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 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③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 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 ④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 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通过模拟操作检查 门回路检测功能 能 对照检查自动救援 操作装置的产品质 量证明文件和铭 牌;通过模拟操作 检查自动救援操作 功能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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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8 (10)加装的分体式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应当设有铭 对照检查分体式能 控制 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 量回馈节能装置的 柜、 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紧急 符 和铭牌 操作 和动 (11)加装的 IC 卡系统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 对照检查 IC 卡系 态测 试装 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 统的产品质量证明 文件和铭牌 置 牌和该系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B 2 机 房 (机 器设 备 间) 及相 (1)限速器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 对照检查限速器型 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 式试验证书、调试证 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调试证书内容相符,并且铭 书和铭牌 牌上标注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与受检电梯相适应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 目测电气安全装置 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 的设置情况 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目测调节部位封记 和限速器运转情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 况,结合 8.4、8.5 关设 的试验结果,判断 2.9 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备 限速器动作是否正 限速 常 器 B 审查限速器动作速 度校验记录,对照 限速器铭牌上的相 关参数,判断校验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2 年(对于使用 结果是否符合要 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 求;对于额定速度 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 小于 3m/s 的电梯, 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检验人员还需每 2 年对维护保养单位 的校验过程进行一 次现场观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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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目测中性导体与 保护导体的设置 2.10 接地 C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机器设备间)起,中性导 情况,以及电气设 体(N,零线)与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备及线管、线槽的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 外露可以导电部 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 分与保护导体的 连接情况,必要时 测量验证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 2.11 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电气 绝缘 标 称电压 /V 安 全电压 2 机房 (机 器设 备 由施工或者维护 绝 缘电阻 /M? ≥ 0.25 测试电压(直流)/V 250 保养单位测量,检 验人员现场观察、 确认 C ≤ 500 > 500 500 ≥ 0.50 1000 ≥ 1.00 间) 2.12 轿及相 厢上 行关设 超速 保(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 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 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对照检查上行超 速保护装置型式 试验证书和铭牌; (2)控制柜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标注电 备 护装 置 目测动作试验方 梯整机制造单位规定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 B 法的标注情况 作试验方法 2.13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 轿厢 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 意外 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移动 (2)控制柜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标注电 保护 梯整机制造单位规定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 装置 作试验方法,该方法与型式试验证书所标注的方法 对照检查轿厢意 外移动保护装置 型式试验证书和 铭牌;目测动作试 验方法的标注情 况 B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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