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

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

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价行发[2012]6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5.22 【实施日期】2012.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陕价行发〔2012〕6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科教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省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对依法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资格的民办中小学校,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审批原则,认真做好民办中小学收费审批监管工作。凡未做到“五独立”的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不得实行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证的 1 / 2

申办及其变更管理,及时注销变更已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认真做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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