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工作职责:
1、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开展好教育工会工作。
2、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教职工的自身素质。
3、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充分发挥工会本身的作用,为教职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工作。
5、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校园业余生活。
6、充分发挥工作组织在党校领导和教职工间的桥梁作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7、合理使用工会费,努力完成党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工作,做出决定。
3、根据上级工会的布置,主持制定教育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会总结。 4、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5、抓好工会会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6、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体作用。
7、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
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9、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教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工会工作报告,落实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0、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1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12、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3、经常向上级工会和教育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与学校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工作。 14、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5、完成教育党工委及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和教育党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工会实际,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搞好民主管理,更好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2、在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及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规工作。
3、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工作的有关指示、文件,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4、当好党的助手,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 5、组织工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教职工服务。 7、协助工会主席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负责协调工会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8、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的民主管理工作,及时向工会主席及党政领导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9、认真做好\评选推优\的评选工作,并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表彰工作。 10、协助主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处理的落实情况。 11、做好工会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协作工作。
12、完成教育党工委及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3、审批工会换届的候选人资格和新委员分工,健全工会组织,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健全民主生活,抓好工会组织建设。
4、定期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