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知识暨安全讲义
一、铁路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8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行车48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8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干线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B、C、D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1、 造成2人死亡。
2、 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 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4.7、机车大破1辆以上。 4.8、动车组大破1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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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货运车脱轨4辆以上或6辆以下。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构成般A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1、造成1人死亡。
2、 造成5人以上重伤。
3、 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4.5、客车大破1辆。 4.6、机车中破1辆。
4.7、货运车脱轨2辆以上或4辆以下。
第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构成般B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1、 列车冲突。 2、 货运列车脱轨。 3、 列车火灾。 4、 列车爆炸。 5、 列车相撞。
6、 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7、 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8、 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9、 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10、 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1、 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 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差杆等部件脱落。 13、 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
坍体、落石。 14、 接触网接触线、倒杆或塌网。 15、 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16、 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17、 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超限或坠落。 18、 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19、 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20、 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21、 电气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22、 客运列车分离。 23、 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24、 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25、 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构成般C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1、 调车冲突。 2、 调车脱轨。 3、 挤道岔。 4、 调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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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 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 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 货运列车分离。
9、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0、 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1、 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 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 列车拉铁鞋开车。 14、 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15、 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 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 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18、 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19、 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20、 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21、 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行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
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六条 铁道部可对影响列车安全的其它情形,列入一般事故。
第十七条 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二、发生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在实际作业和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也可能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根据《事规》18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报告,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按规定向安全监管办负责人报告。
因此,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掌握施工区间二端铁路车站(信号楼)的电话,在第一时间报告车站,最大可能的压缩报告时间,争取主动,减少事故损失。
三、既有线相关知识
1、什么是营业线,什么是既有线,营业线和既有线有什么区别?
通常,营业线是指铁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而在实际中,铁路线路,不完全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还有部分实际在运行,但并不对外公布的线路,比如军事运输的线路,再比如临管运行的线路,还比如场间联络线,因此就引入了既有线的概念,只要是正常运输生产中,已经和路网并轨开通,铁路机车车辆在正常运行的线路,都称作既有线,特别是在新《事规》实施后,既有线的概念,拓展到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同样铁路的机车车辆,也包括其他企业的机车车辆,经过轨检查,符合国家铁路机车车辆运行条件,允许其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行时,按铁路机车车辆办理(需要注意符合国家铁路机车车辆运行条件,举合武线汽车改装的翻斗车,那就不算)。
2.什么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那些行为被限制?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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