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

? 楚国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

2011-09-07 23:35:24 作者:楚国良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286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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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是\三个集中\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我国的\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我国农民集中居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天津、成都两地农民集中居住的相关实践,并从中得出了有益启示,最后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国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初步研究

一、两地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基本经验 1、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

天 津、成都两地在既有的政策框架内用活、用足土地政策,解决用地难题。天津东丽区华明镇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既有政策,在不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 下,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供给居民点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在一定时间内以农民原有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还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华明镇原有农村宅基地12071亩,可复垦耕地8427亩,其中3600亩用于集中居民点建设,另外4000多亩土地规划了工业区和商务区,土地挂牌出让,土地收益预计可达40亿元,除去居民点建设资金37亿元外,还略有盈余。成都市则重点在推进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交易平台方面做出探索。在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到位后,每个农户按权证所确定的土地面积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再以镇为单位,流转各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成立“农锦公司”,农锦公司统一经营全镇集体土地,打破了原有农村土地组为界线,改过去分散经营为适度规模经营。成都市建立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中心,为农村土地合理流动提供了平台。

2、创新农民集中居住模式。

中 国国土面积广阔,经纬跨度很大,在历史的演变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各地农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居住习惯,北方喜聚居,南方喜散居。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是中央的政 策方针,但在集中模式上各地应有差别,考察中我们发现,天津、成都两地因地形地貌、传统习惯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集中居住模式,但两地都是依据本地实际探索 适合本地需求的集中方式这一点是相同的。

华明镇模式。

天津东丽区华明镇以平原地形为主,处于大城市近郊,紧邻开发中的滨海新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不久的将来即将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为给未来城市发展

(尤其是滨海新区建设)留足空间、增加建设用地指标、降低拆迁成本,东丽区成功探索出“宅基地换房、城中村改造、依托大项目有序撤村”三条城市化的基本路径。2005年10月,天津市批复同意东丽区华明镇实施以宅基地换房为核心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方案,同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华明镇为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单位,华明模式得到的政策支持是前所未有的。2006年4月,华明镇启动建设农民集中居民点,2007年10月竣工。共建设居民房17830套(458栋),整镇动迁华明镇12个村,共4.2万人入驻集中居民点,实行以镇为单位的整体集中,实质上看,华明模式为以镇为单位的整体拆迁和整体安置的结合。华明模式得以推动有几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一是邻近大城市近郊,非农产业较为发达,劳务收入在当地农民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当地人已经移居城市,纯农业生产的情况并不多,当地农民基本已经不依赖于土地而生存。

二是华明镇原有农村房屋以土房为主,生活设施配套不完整,生活质量不高,农民愿意集中到条件更好、配套更完善的居民点居住,以面换面、宅基地换房,不会增加集中带来的额外负担。

三是华明镇地处海河冲积平原,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比例高,能够保证复垦的耕地数量和居民点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平衡,甚至还有剩余指标用于商业开发,平衡建设资金。

四是华明镇采取的是一种高位协调的途径,其示范镇建设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强势部委的全力支持,因此推动较为顺利。

战旗村模式。

成都市郫县唐昌镇战旗村地处成都平原腹地,是市、县两级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全村2.1平方公里面积,耕地2158.5亩,农业人口1676人,该村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拆院并院”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净增有效耕地320亩。在靠近原有聚居点附近规划197亩土地修建9万平方米的新型社区,新增耕地中除去居民点建设用地197亩外的用地指标挂钩到县城周边,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农村建设项目锁定城市资源,城市资源置换农村建设资金”的办法,由成都市小城镇投资公司投资8900万元,垫资修建新型农民集中点和配套基础设施,用城市土地经营的预期收益偿还公司。目前战旗村已建成新型社区,基本实现了全村人口的全面集中。战旗村以村为单位,灵活运用“宜散则散,宜聚则聚”的原则,通过大力完善集中点配套,培育农业产业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等利益引导机制实行农民自愿前提下的逐步集中居住。其集中模式成功运作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一是拥有发达的集体经济组织。该村现有集体企业7家,私营企业5家,村集体资产达1280万元,通过集中经营村内承包地,集体资产不断做大做强。

二是拥有较发达的农业产业体系,村内土地基本实现规模经营,食用菌、蔬菜等产业发达,大量吸纳当地劳力,就业比较充分,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加之政府利益引导机制的建立,当地农民集中居住意愿不断提高。

3、建立新型农民保障机制。

在医疗保障方面,两地都积极利用国家现有政策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加大新农合参合率,华明镇参合率达到100%,农民医保达到全覆盖。二是允许集中居民点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府适当补助,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

在养老保险方面,华明镇采用集中点农民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在一次性交足26000元后(政府有适当补贴),可按月领取520元养老保险金。成都市独创设立耕保基金的办法将耕地保护责任和养老保险有机结合,达到双赢。即由成都市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资金设立耕保基金,主要用于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其中基本农田400/亩.年,一般耕地300元/亩.年,耕保基金发放到每位农户的财政专户,但只能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农户利用耕保基金购买养老保险,既解决了耕地保护问题,又解决了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一举两得。

4、创新农村发展管理方式。

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带来的是农业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转变,在农村管理体制构建上,华明镇突破原有管理模式的束缚,成立了华明示范镇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改变了原来以村为主的管理方式,以3000户为一个社区,300户 为一个邻里,组建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居民代表大会为权利中枢,居委会和邻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新 型社区。华明镇重点突出对农村,尤其是居民集中点实行社区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成都市重点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发挥村民自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 索。按照“三分离、两完善、一加强”(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的原则,构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村民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 充满民主和活力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如在都江堰市柳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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