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

援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修订)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揭府办函[2013]100号 【发布部门】揭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0 【实施日期】2013.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3〕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揭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印发的《揭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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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不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同)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揭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揭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加强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 4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

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3)依靠科技,科学处置。坚持依靠科技,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装备和应急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

(4)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做好人、财、物、技术等各项准备;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技术研究、培训和实战演练,保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1 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在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具体部署下开展工作。 组 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揭阳军分区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事侨务局,市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台湾事务局,揭阳海关、汕头海关驻普宁办事处、汕头海关驻惠来办事处、汕头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揭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潮汕机场办事处、揭阳潮汕机场公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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